一、申请条件。
获得辽宁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辽宁省自学考试老考生(“老考生”)需要更改个人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可以办理个人信息更正手续。
二、搬运材料
身份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打印并填写《考生个人信息更正申请表》(见附件)。
考生如需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自然信息,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户口簿和当地派出所证明)。除了身份证号码由15位自然升级为18位外,其他信息的更正必须提供公安部门出示的证明。
第三,处理时间
7月5日至7月13日(公众假期除外)。
四.搬运地点。
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场所。[点击查看]
动词 (verb的缩写)联系电话
1.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自考办:024-86981091。
2 .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电话号码。[点击查看]
不及物动词处理程序。
1.如果老考生发现自己的信息有错误(如姓名、身份证号、性别等)。)报名过程中,考生须打印填写《考生个人信息更正申请表》(见附件),并须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到所选地区招聘机构办理更正手续。
2.市(区)招考办收集核实应聘人员材料无误后,打印《应聘人员个人信息更正确认表》,应聘人员签字确认,市(区)招考机构签署意见并盖章。
3.市(区)招考办将《考生个人信息更正申请表》、《考生个人信息更正确认表》等证明材料提交省招考办审核。
4.省级招考考试结束后,不返回笔试成绩,考生可通过自学网上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附件:考生个人信息更正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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