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各主考院校成为(后续)教育机构:
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1日至22日举行。为报名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首先是注册方式。
1.所有考生已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 . EEA FJ . cn)-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的考生直接登录报名网站申请课程并缴费。成功缴费后,申请费不予退还。
3.面向社会专业新考生报名申请流程:网上提交预报名信息-确认现场信息(生成准考证号)-网上申请课程并缴费。即新生登录报名平台注册用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然后需要在指定时间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进行新生现场确认。现场未确认的注册无效;现场确认生成有效准考证号后,方可在线进入课程并缴费。申请港澳台证号的新生,请按照系统提示输入基本报名信息。
4.专业新考生报名申请流程:主考人员在线导入新生资料,新生上传照片完善基本信息,现场拍照确认,在线申请课程并缴费。也就是说,主考人员先在网上导入新生资料后,新生登录申请平台上传照片并完善基本信息后,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主考院校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整理照片,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进行现场确认。未当场确认的登记无效。考官所在学校生成有效准考证号后,即可在线报名参加课程并缴费。对于申请港澳台证号的新生,主考学校必须根据考生的港澳台证号(系统提示)将单个基本信息录入报名系统,而不是将自编的证号导入报名系统。
5.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管理信息系统是我省唯一的自学考试网上申请平台。为确保网上自学考试的信息和数据安全,以及考试报名管理流程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做好入考考生身份识别的移动技术应用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从2017年10月考试期间开始,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新增“手机动态短信密码反向认证系统”,由考生本人实名制报名系统手机强制执行一对一身份证验证和唯一标识。考生在完成报名前必须按照系统要求输入正确的验证码,从而有效实现业务形成各阶段的数据。试点和衔接各大主考学校可以批量导入新生数据和申请课程,但系统关闭批量缴费功能,考生统一缴纳申请费。
各级考试机构和主考人员要明确职责,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和规范管理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和报名。
二、报名、申请时间,以及新生现场确认时间。
1.新网络预测名称时间:
①面向社会开放专业:6月26日9: 00至8月31日18: 00。
②试点专业:6月26日9时至9月7日12时。
③衔接专业:6月26日9: 00至9月1日12: 00。
2.新生现场确认时间:
①面向社会开放专业:8月30日9: 00至9月1日17: 30。
②试点专业:各考官所在学校决定,9月7日18: 00结束。
③衔接专业:各主考学校自行决定,9月1日18: 00结束。
3.在线申请课程时间:
(1)面向社会考的专业:
考生:6月26日9:00-9月8日18: 00。
大一:现场确认后-9月8日18: 00。
②试点专业:
考生:6月26日9:00-9月8日18: 00。
大一:经考官审核确认——9月8日18: 00。
③链接专业:
考生:6月26日9:00-9月8日18: 00。
新生:9月5日9:00-9月8日18: 00。
第三,考试的课程和时间。
1.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须知”-“2017年10月专业考试通用指南”。
2.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7年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革试点专业课考试安排表的通知》(闽考试院字〔2016〕30号)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2017年福建省自学考试改革试点专业课部分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闽考试院字〔2017〕13号)。
四、考生错误信息变更。
凡2015年10月前报名的考生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发现错误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性别等错误信息)。根据以下要求进行更改。2015年10月开始报名的考生信息,已通过刷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方式当场确认,不再更改。
1.面向社会开放考试的专业考生,请于每年4月、10月新生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和上半年、下半年毕业生申请时间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刷身份证换证。变更姓名的,需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原件。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将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拍照并上传至系统(文件格式:。Jpg,大小控制在1M以内),然后将申请人申请报告、户口薄、身份证复印件经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盖章确认后,以纸质形式上报。
2.对于试点和衔接专业的考生,本人持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变更姓名的,需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原件。考官会安排时间组织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读卡器进行修改。考官提供的所有资料,经考官拍照后,会上传到系统中。Jpg,大小控制在1M以内),然后考官的申请报告、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会由考官所在院校盖章确认,再以纸质材料上报。
五、考生座位号通知。
考生可在考前7天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考生座位号通知。
六、“衔接专业”考官履行报名职责。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焦敏自学考试〔2011〕21号)和《关于衔接考试专业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焦敏自学考试〔2011〕6号)的有关规定。
1.衔接考试专业的考生应为在省内全日制高职院校就读,在学习上不遗余力,自愿参加的注册学生。
2.考生参加衔接考试专业的资格由主考学校审核,主考院校随机抽查。如发现主考院校、助学机构弄虚作假,视情况通报徇私舞弊者,停止衔接考试工作。
3.各主考院校必须与相连的高职院校签订承诺书,并向考试院提交承诺书复印件。
七、各区、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考官入(以下)教育学院应根据报名工作需要购置相关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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