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乌鲁木齐市自学考试毕业生考试将于5月25日开始,现将本次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需要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本人将于2017年5月25日至5月27日持准考证原件和身份证到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服务大厅(青年路361号,兵团医院对面)办理。
二、《毕业生审批登记表》是毕业生的重要档案材料。考生须用黑色手写笔或碳笔认真填写《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其他人不允许代写,不能有空。仔细核对《研究生审批登记表》上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专业名称、毕业等级是否准确。《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中的考试分数严格按照新疆自学考试网上网站(http://www.xjzkzx.com)上“专业计划”中报考专业设置的课程顺序填写,不得增减。
3.毕业生信息采集时间定于2017年5月31日至6月2日。考生须将填好的《研究生审批登记表》、所有准考证原件、课程证书原件(含国家计算机等级证书、国家英语等级证书、中国物流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应写明所申请的专业名称和毕业等级)、转科材料、免考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说明提交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自习科。
四、对于本科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论文答辩成绩单、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报告》。持军校毕业证书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和不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认证的考生,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该报告对毕业证书进行认证。考生可登陆新疆自考网上网站(http://www.xjzkzx.com)的“考试报名管理”栏目,查看“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自考学历简述”。
5.专科或本科护理专业毕业的考生应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实习手册、实验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教育专业大专或本科毕业的考生应提交实习报告。
六、研究生考试费20元。
7.未领取各类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请于2017年5月31日至6月2日携带准考证原件或申请确认单到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服务大厅领取证书。
8.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手续的考生,下次应重新办理。
请互相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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