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查询自考学历办法的补充规定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规定,保障广大自考毕业生的个人信息安全,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现对自考毕业生学历查询办法作如下补充规定:

有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因工作需要重点查询的,应当出示介绍信和查询人员相关身份证件;

2.查询时必须持有身份证、毕业证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相关原始凭证;

3.本人确有困难,不能亲自查询的,可委托亲属代为查询,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件(证明其亲属关系);

4.自学资格查询(自学资格查询结果)、复印《研究生审批登记表》不收费;

五、为保证询问工作的准确性、速度和秩序,请前来询问的同志自觉遵守询问场所的工作纪律。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损害其他查询人员正常权利的行为,将受到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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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山西自考补充规定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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