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学历考试。考生应按开设专业和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参加考试,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记入考生考试记录电子档案;不及格的人可以参加下一次课程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均取得合格成绩(含实践课程),论文答辩或毕业设计通过并通过思想鉴定的,由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加盖专业考官学校印章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可以到专业主考学校自学考试管理部门申请学士学位。

一、申请条件。

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者,不分性别、民族、信仰、受教育程度,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对于条件限制的专业,考生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申请。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5月31日12: 00至2017年6月6日17: 00。

各区自学办公室提供网上报名环境的工作时间:

2017年5月31日-6月6日(上午8: 30-11: 30,下午14: 00-17: 00)。

第三,应用方法。

考生(包括首次报考的新生)网上报考。考生应根据专业要求选择单独或集体报考的方式。请在“招聘信息(www.zhaokao.net)”网站注册。

1.报考“面向社会开放考试”和“合作开放考试(非证书课程)”的考生须直接在网上报名。

2.报考“科室委托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委托科室报名,委托科室将组织集体考试(包括新报考“340护理、380护理(本)”专业的考生)。

3.报考“职业技术专业”和“开放教育学院试点专业”的考生,必须到所在学生单位申请参加集体考试。

4.申请详情请登录“招聘信息”网站。

四、实践课程考试办理注意事项:

1.报考实验实践课程考试的考生请于2017年5月31日12: 00至2017年6月6日17: 00登录网站。请注意:报考后,请考生立即在本网站上查询主考学校或评估单位及提交课程的地点。

2.报考外语专业英语口语和口译课程以及部分高职专业计算机类考试的考生,应于2017年10月11日(12: 00)开始在网上搜索考试时间、地点等考试信息。

3.报考专业毕业考试课程(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临床考试(实习)、综合操作等)的考生。)可以网上申请考试,也可以去申请考试所在区的自学办公室。请于2017年6月15日至6月16日到考官所在学校或考核单位报到。

4.详情请仔细阅读“招聘信息”网站和“网上报名”栏目,“2017年10月实践课程考试报名必读”。

动词 (verb的缩写)考试时间

2017年10月21日22时,共两天。

六、考试信息查询。

所有考生的考试信息查询方式均在线。2017年10月11日(12: 00),考生可登录“招考信息”网站查询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场、座位等考试信息。

七、新《准考证》发证办法。

1.新生网上报名时,必须上传电子版的浅蓝色背景的近期一寸标准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20KB,宽*高为295*413PX,300dpi)。

2.未成功上传电子头像的新生,请于2017年6月9日前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标准证件照浅蓝色背景的电子版(文件格式要求为jpg,大小不超过20KB,宽*高为295*413PX,300dpi)到报考地区自习室办理准考证准备手续。如果过期,它们将不会被处理。

3.新生需要在考试前5天携带身份证,到报考地区的自习室领取准考证。

八.收费标准根据天津市物价局、财政局文件(津价费〔2010〕98号),每科必须缴纳40元;新生还要交入场费,10元。

九.注意事项。

1.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2.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必须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和绘制“考试信息卡”。当填写和绘制错误时,他们必须使用修正液进行更改。

3.关于免考课程、试卷管理等问题。,可以登录“招聘信息”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十、各区自学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2017年10月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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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天津市简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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