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2005年3月18日发布的《关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结合我市主考学校意见和自学考试实际情况,经市考试委员会主任批准,对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英语、日语、俄语)成绩免考英语四、六级证书作如下调整:
1.四六级法规改革前已取得四六级证书的考生,仍可按原规定办理自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课程免考手续。
2.教育部大学英语四六级改革后,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不再免除外语(英语、日语、俄语)自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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