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报名正常工作时间:上半年:6月15日-20日,下半年:12月15日-20日。
由于各区毕业生人数和工作安排不同,具体毕业初试安排请参考广州招聘网当前时间的相关毕业报名通知。
二、申请毕业必须满足的条件(1)所有必修课都合格。
(二)所选课程符合学分或课程的最低要求。
(3)本科毕业生的附加课程符合各自类型的最低学分或课程要求。
(四)实习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毕业专业和考官学校一致。
(五)有违规记录的,已达到延迟毕业年龄。
(六)未办理本专业毕业证书的。
(七)如果专业申请有特殊要求,必须符合专业要求。
3.毕业报名前期注意事项(1)上半年申请毕业的考生须在5月1日前完成转学、免试及报名资料(含身份证号升级)的更正手续;下半年申请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完成转学、免试、报名资料(含身份证号升级)的更正手续。逾期申请者不能申请本次毕业。
(2)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于上半年5月20日前、下半年11月20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填写资格预审及认证信息,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查验。省自学办检查合格后,准考证号的资格预审信息将长期有效。
(3)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如果姓名或身份证号码被更正,与自己的学前教育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还必须在报名毕业时提交公安局的相关证明。
我省资格预审为自学考试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也需要提供资格预审证明资料。
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以下学历认证方式之一进行报名。
1.薛鑫颁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com需要提供网上验证码,网上验证码有效期自注册之日起不得少于25天;
2.国家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合格报告》应提供报告编号;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外国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证书编号;
同时,自考专业和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应提供该专业的准考证号。
自考本科专业报名毕业时未取得资格预审毕业证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暂不填报资格预审学位证号和学历认证信息。但必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本专业纸质证书及预计毕业时间给省自考办(考生将于上半年5月20日前、下半年11月20日前提交到省自考办信访接待室)。
高校应届毕业生,自考本科毕业时,必须上半年6月30日前毕业,下半年12月30日前毕业。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本科毕业申请自学后,已提供专业证明和预计毕业时间的,须于次年7月15日前和1月15日前后半月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填写学前毕业证号和学前认证信息,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核验。未按时填报的,视为放弃毕业申请。
4.毕业注册和初试的步骤(1)申请毕业注册。
考生需使用准考证号和预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站:http://www.stegd.edu.cn/selfec)提交毕业申请。忘记密码的考生可以通过“忘记密码”功能查询自己的密码。无法找回密码的考生必须到区招考办用身份证和准考证设置新密码。
1.确认信息(1)考生须在毕业报名前登录系统,确认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照片及各科成绩等。以上数据在申请毕业注册前是准确的。如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有误,毕业申请不予受理。请考生首先更正报名信息。注册信息更正后,他们可以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
(2)考生必须在毕业报名前确认系统中的籍贯、国籍、最终学历、职业、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数据。如果数据有错误,他们可以通过“基础信息维护”功能自行修改。
2.提交毕业申请的考生应在各区招考办安排的毕业初试具体日期前登录系统,通过毕业管理模块中的毕业申请功能提交毕业申请。特别说明:网上提交申请时,初审地点必须选择相应的区,而不是“广州市”。
在申请毕业之前,考生可以在网上进行毕业预测。管理系统自动替换新旧课程,判断是否满足毕业条件。如果你符合毕业要求,你可以成功提交毕业申请。如果不符合毕业条件,系统会提示不满意的原因。如果考生认为通过选择自己的课程进行替代可以达到毕业要求,可以进入“选择替代重新预测”页面。
考生进入“选择替换重新预测”页面时,可自行选择课程替换关系。必修课全部通过才能选择选修课替换关系,选修课全部通过才能选择附加课替换关系。考生只有通过必修课、选修课和附加课,才能成功提交毕业申请。
3.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成功提交毕业申请的考生将打印《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打印前应在系统中安装PDF软件。同时,必须使用激光打印机(不允许使用喷墨打印机)和80g/m2(或以上)的A4复印纸。未经授权,考生不得进行任何修改。如考生不能按要求打印,可在进行毕业初试的区招考办公室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考生须认真校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内容(正面内容不得擅自填写和修改。如果出现空,请在“基本信息维护”功能中进行添加修改,再次打印会显示内容)。然后在背面相关栏目如实填写简历,并签署意见,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盖章。
(2)毕业初试[验证-初试]
1.验证。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到区招考办进行毕业初试: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证应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经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校对无误并签字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3)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需提供资格预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本科毕业的考生,如姓名或身份证号码被更正,与资格预审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还须提交公安局相关证明。
(5)对于部分报考特殊专业的考生,需要提交补充材料(详见附件2)。
2.初审。申请毕业的考生须携带《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准考证、身份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毕业材料,在指定时间到所选区考办进行初审。区考办审核相关毕业材料齐全后,通过程序进行初步毕业考试。初试结束后,考生将领取《毕业登记初试合格证书》。
请注意:(1)区招考办只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由省考办审核通过;(2)如未按要求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导致毕业申请延期,则延期至下次;(3)申请毕业的考试成绩一般在初试后4个月通知。届时请在广州招聘网(www.gzzk.gov.cn)查看毕业证书发放安排;(4)申请毕业后,如有急需颁发毕业证的,考生应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毕业证申请表》,然后参照省自学考试办公室相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
附件:
1、广东省自学考试资格证书办理指南。
2.在广东申请注册和毕业注册时有特殊要求的专业。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广州自学考试考生须知 上一篇:2018年甘肃自考建筑工程(独立专升本段)考试计划 下一篇:广东省自学考试学历证明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