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的第一次全国教育考试,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月6日和7日举行。省招考委、教育厅高度重视,全省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你为大多数自学的考生准备好了吗?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以下几点:
1.考试时间:1月6日、7日,上午9: 00至11:30;下午14: 30 ~ 17: 00。
2.考生必须携带2B铅笔和0.5毫米黑色手写笔回答问题。其余允许的辅助回答请参考附件。
3.考生须在考试结束前30分钟离开考场。
4.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双证参加考试。考生在考场上必须严格遵守《考生守则》等相关规定。
5.考生在考试前丢失身份证的,可以持临时身份证到公安机关申请考试。
6.如考生在考试前丢失准考证,社会考生可于考试开考前一天1月5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参考招考办公室申领临时准考证;应用型专业考生应持主考学校自学办公室的证明材料到参考招考办公室申请临时准考证参加考试。
希望广大自考考生老老实实、心平气和地参考考试,顺利通过考试,早日拿到自考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自学成才的同学们,为你们加油,祝福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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