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须知。
(一)系统网站。
访问http://www.qhkszs.com,点击“自学考试”进入自学考试网报系统。
(2)用户注册和登录。
1.老自考考生(2016年9月1日前参加过自考的考生,包括在“高校衔接”中参加过自考科目考试的考生)和新自考考生(未参加过自考且首次报名的考生)需要进行网上报名。
2.“专本连线”的新生由“专本连线”学校进行注册登记(用户名和密码由学校管理老师告知)。并且报名成功后,考生将根据新生的要求进行网上申请。
3.新考生须填写真实身份证号和真实姓名进行网上报名(须与身份证一致),并上传真实、符合要求的照片(6个月内1寸[105像素*150像素]免冠白底,照片中显示考生头肩上部)。如果身份证、姓名信息和照片上传不正确,可能会影响以后的信息确认、正常考试和毕业证的办理。
4.用户注册成功后,请牢记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不要向他人泄露;从第一次报名到毕业,需要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报系统报名考试,查询成绩,打印《准考证和考场座次通知单》。
5.考生登录时,角色是“考生”。
6.忘记密码的考生可以使用忘记密码功能找回密码。
7.老考生如发现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等关键信息有误,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有效证件: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官证)和准考证到考区考办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改版申请。
(3)报名参加考试。
1.老考生需要重新选择一个新专业进行注册,才能报考。
2.新考生需要注册后才能参加考试。
3.网上没有实际付款,但需要“立即付款”。在点击“立即支付”之前,请确保您申请的科目信息准确无误。提交后,您不能修改您申请的信息。
4.报考“衔接中职院校”和“衔接高职院校”试点专业的考生,必须是已报名参加中职、高职院校试点专业考试的考生,不接受社会考生报考。
(4)现场确认。
1.为保证每位考生报名信息的安全和准确,所有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半年3月6日-10日,下半年9月6日-10日)到考区考办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否则视为无效!
2.现场确认,考生需认真核对《考生报名确认表》上的报名信息和科目。经核实,本人签字交考办留存。
3.一经确认,申请主体信息不可修改;如某科目有漏报,考生可再次网上申请,但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原考区确认。
(五)打印《准考证和考场座位通知单》并考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考前一周)登录自学考试网报系统(http://www.qhkszs.com),打印《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按照《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和身份证上的时间到指定考点及考场参加考试。
二、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流程。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青海省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上一篇:调整全国统考课程《管理经济学》试卷题型结构的通知 下一篇:2017年上半年在沈阳市注册的自考新生报考课程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