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四川自考课程转免考及更改考籍申请的通告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2017年上半年,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入免试,即将进行换卷申请。为确保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请的时间。

2017年2月20日至24日工作日期间(具体工作时间以当地招生考试办公室公布的时间为准)。

符合我省课程免考政策,需要跨省电子转学考试并变更考试记录的考生,请持申请所需相关材料向准考证注册地招生办或高校自学办公室提交申请。

逾期,本次不予受理。

二、申请免修课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一)课程免考是指考生将已经通过考试的课程成绩,按照自学考试的有关规定,替换需要考试的相关专业课程。

跨省转学是指我省自考考生将原准考证上的课程合格成绩转到另一张准考证上。课程合格成绩成功转入免试后,课程合格成绩将不再存在于原准考证号中。

(2)取得教育部颁发或认可的相关证书者,须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http://chaxun.neea.edu.cn/examcenter/main.jsp)上进行验证后,方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免试自学考试课程。

(3)申请免修课程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填好的《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2份(附件1)。

2.申请免试的考生须持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到准考证号登记的高校招考办或自考办,提交相应复印件2份。

3.学历得到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生,须出示毕业证书原件,并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两份及相应的学籍档案。如提交的毕业证书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验证,免试材料不予受理。本科生和毕业生必须出示原高等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和证明材料,并提供相应的学籍档案。考生学籍档案以学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或原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材料为依据。材料必须注明:“材料为XXX人事档案或学校招生档案的原件复印件”(如有多份招生材料,每份复印件上应有考生姓名或由复印单位盖章),加盖公章(红章)并由管理人签字。

4.获得教育部颁发或认可的相关证书者,在申请免修该课程时,应出示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

三.申请课程跨省电子转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一)我省跨省考试转学工作按照全国统一的跨省电子考试转学要求和我省有关要求进行。

(2)需要报考跨省电子转科考试的考生,应持有有效的二代身份证、转科地准考证、转科地准考证,以及取得的课程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凡个人考试用书基本信息(含照片)不全或不正确,或在2016年(含2016年)以后我省自学考试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中未收集字迹信息的,不得申请跨省电子转考。

(4)试卷移交要求。

我省考生因工作调动、户籍迁移或其他原因需要到外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符合下列要求的,应到考试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和高校自学办公室申请办理转出手续,当场确认本人转出的电子档案,并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出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2)上签字。

1.考生应获得我省一门或多门国考课程。

2.考生在转校地报名后,应办理转出手续。

3.我省同一准考证下的考试只能转入同一省份。

4.考生提供的转省准考证号要准确,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应基本信息必须与转省信息一致。不一致的信息不得转出,复检前应更正信息。

5.考生在因违反相关考试管理规定被暂停或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6.某专业所有课程成绩合格的考生只能在我省申请毕业证书,不得转出。

7.下列成绩不得转出:免试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应用型省级考试课程合格成绩;理论课考试未通过者,其相应实践环节考试成绩合格;毕业论文成绩。

8.考生在原报考地取得的考试课程合格成绩不属于国家统一编码课程,只在原报考地有效,不得转出。

9.以下情况不允许转出:考生办理转出手续未满一年;转学课程已转学免考。

10.考生须亲自办理并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迹采集卡》(附件3)进行笔迹采集。

(5)跨省电子转籍考试转籍需对提交材料进行核查。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学登记表》一式三份;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单科成绩证明;

3.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转入地准考证、课程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2016年(含2016年)后,参加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手写采集卡;

5.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学材料粘贴表》(附件4)。

(6)试卷移交要求。

需要转学到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申请毕业的考生,应先在转学省办理试卷转学手续,再在我省办理试卷转学手续。

1.转入成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应具备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资格,并按我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继续参加考试。

2.外省向我省移交的电子档案信息,以通过国家“省级电子移交审查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3.收到我省转入数据时,根据考生提供的我省准考证号在数据库中进行比对。如果基本信息不匹配,系统会直接退回,考生转入失败。考生必须更正信息并重新申请转学。

4、考生拟转入原省级统考合格课程应与我省现有统考课程名称及班级代码一致,否则不予转学。

5.我省对未通过理论课考试的毕业论文成绩、免试合格成绩、实践环节考试成绩不予受理。

6、转学考生应在我省具有不少于5所专科、本科不少于4所的合格成绩,方可办理毕业手续。

7.转学考生应在受理免试和跨省转学后40个工作日内,到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公室或高校自考办公室办理转学报名手续,领取免试通知书。

8.2016年前已成功将外省考试用书转到我省,仍按我省转考要求(四类免考)办理转课免考手续的考生。

(七)办理跨省电子转账考试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及复印件;

3.转学地点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课程成绩证明;

4.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学材料粘贴表》(附件5);

5.2016年前成功转学到我省的外籍考生,还应持有外省介绍信。

四、考生变更报名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1)考试记录变更是指报名考生的个人信息不正确,需要变更,主要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国籍、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等。电子照片一经采集,原则上不得更改。在毕业证办理过程中,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发现考生照片不符合要求,出具《毕业申请失败通知书》(照片问题)的考生可向准考证号登记地招考办和高校自习办申请换发照片。

(二)申请变更报名的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1.填好的《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改考卷申请表》2份(附件6);

2.读音相同、文字不同的姓名变更:出示准考证、户口簿、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2份。

3.公安机关变更户籍信息,需要申请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登记信息的。,出示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份。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变更证明,应当加盖当地公安机关专用章(红印章),经办人签字。

4.性别、国籍变更:出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份。

5、县(市、区)招考办、高校自学办公室因工作原因造成考生报名信息有误且需要变更的。县(市、区)招考办或高校自学办公室应当提交书面材料说明情况,由经理和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3)申请补照的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1.填好的《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补考照片申请表》2份(附件7)。

2.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出具的毕业申请失败通知书(图片问题)。

3.考生须持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到准考证号登记的高校招生办或自习室,每人提交两份。

4.准考证登记地招考办公室或大学自考办公室打印盖章的考生登记表一份。

5.考生身穿正装、免冠浅蓝色背景标准证书的电子照片(文件名:准考证号。(jpg)1份。

五、改变专业编码、课程专业编码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1)考生报名参加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www.sceea.cn)或准考证登记地的市(州)、县(市、区)招考办、学校自考办查询。

(二)变更入学考试专业代码和课程专业代码的申请,应当与受理转科免试申请同时进行。

(3)变更报考专业代码和课程专业代码的申请,应在毕业论文答辩前提交。考生只能完成所申请毕业专业的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论文成绩一经上报,本课程专业代码不可更改。

(4)申请变更专业代码和课程专业代码的考生应提交的材料: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代码变更申请表》及《课程专业代码》(附件8)一式两份;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单科成绩证明;

3.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受理课程免考、跨省考试、考试报名变更申请流程。

(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准考证报名处或学院自习处提出申请。

(二)准考证报名处、高校自习处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政策和材料的候选人将被接受。

(3)省教育考试院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最终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及时上报考生准考证注册地招考办公室或高校自考办公室。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受理的所有申请在受理毕业证书申请期间不进行。

(2)教育部颁发的非学历免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课程清单见附件9。

(3)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相关附件。

附件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

附件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登记表。

附件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手写采集卡。

附件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学材料粘贴表。

附件5: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学材料粘贴表。

附件6: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变更考试申请表。

附件7: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换照片申请表。

附件8: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代码变更申请表。

附件9:教育部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课程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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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自考上半年免考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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