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考试委员会印发《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考试实施要求的通知》(考委办函〔2016〕4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主考学校要结合我省特点和实施条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组织相关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学前教育专业综合实践课程的具体实施方案和评分标准,对考生进行考核评价。新制定的实施方案和评分标准将于2017年上半年实施并向社会公布。主考学校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严把质量关,切实维护自学考试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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