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候选人:
根据省自学考试办公室要求和我市实际,现将2016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报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毕业注册必须具备的条件。
(a)所有必修课程均合格。
(二)所选课程达到最低学分或课程数量。
(3)本科毕业生的附加课程已达到各自班级要求的最低学分或课程数。
(四)实习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毕业专业和考官学校一致。
(五)有违规记录的,已达到延迟毕业年龄。
(6)满足毕业专业的其他要求。具体见具体专业的毕业说明书。
(七)未办理本专业毕业证书的。
二、受理毕业申请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材料受理时间:2016年12月19-20日(共两天),上午8: 30-12: 00,下午14: 30-17: 30。
(2)地址:中山市东区艾博六路12号一楼办证大厅,电话:0760-89989286。
三、毕业报名步骤。
(1)确认信息。
申请毕业前,考生应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www . stegd . edu . cn/Self EC/),确认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民族、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照片及各科成绩。以上数据准确后才能申请毕业注册。
(二)提交毕业申请。
考生须于2016年12月15日-20日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stegd.edu.cn/selfec/),通过毕业管理模块中的毕业申请功能提交毕业申请。
(3)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在网上成功提交毕业申请后,考生应使用激光打印机在80g/m2或以上的A4纸上打印《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打印前注意安装PDF软件。如考生不能按要求打印,可于12月16日在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打印《毕业生登记表》(前往打印的考生须先完成网上申请)。
考生必须认真校对《毕业生登记表》的正面内容(正面内容不得擅自填写和修改。如果某个内容出现空白色,请在“考试报名管理”的“基本信息维护”功能中自行添加修改,再次打印后会显示内容)。然后如实填写背面相关栏目,并在候选人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公章名称必须与《毕业生登记表》正面“工作单位”栏信息一致。如无工作单位,候选人应到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提交毕业材料(以下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
12月19-20日,考生将向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中山市东区艾博六路12号一楼办证大厅)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生登记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填写简历,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2.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在同一张A4纸上)。
3.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资格预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以下专业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科)专业的考生应提供机械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2)申请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科)毕业的考生应提供电气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3)报考行政管理专业(独立本科)的考生需提供本人的学业成绩单。
(4)报考护理(专科、独立本科)、社区护理(专科、独立本科)、药学(独立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按专业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执业证书(注:证书上须出现“执业”二字)。
(5)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申请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毕业,须提供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
四、注意事项。
(一)我中心仅对考生的毕业材料进行初审,由省自学办公室负责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
(二)考生须按要求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否则,如延迟申请毕业,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取得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将在完成毕业手续后四个月左右发放。考生可以在2017年4月左右拿到毕业证。根据教育部的规定,自考文凭只发一次,遗失不需要补发。届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毕业处理回执”亲自到指定时间、地点领取毕业证书。请关注中山招聘网发布的通知(http://www.zszk.com)。
(4)申请毕业后,如有迫切需要颁发毕业证的,考生可先复印《毕业生登记表》,自行保存。必须到省考试院办理。受理地点为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省教育考试院信访接待室,电话:020-89338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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