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沈阳市参加自学考试并取得本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于2016年12月1日至12月7日持全部合格课程成绩通知书、准考证、1寸或2寸照片(一张照片)、身份证及复印件(A4纸)向报名地所在区/县(市)招考办提出申请。
其中,报考自考本科的考生还需携带自考本科专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打印)或考前学历(原学历)学历认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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