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英合作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专业非学历证书的申办政策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一、中英合作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专业非学历证书颁发条件。

表1:中英合作经营管理专业非学历证书颁发条件(基础部分)。

序列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颁发证书的条件和证书名称。

1 00796 商务英语 获得序号1-9证书共同课考试合格成绩的,颁发“剑桥商务管理证书(基础段)” 获得序号1-12课程考试合格成绩的,颁发“剑桥高级商务管理证书(基础段)” 2 00797 企业组织与环境 3 00798 商务交流 4 00799 数量方法 5 00800 经济学 6 00801 会计学 7 00802 管理信息技术 8 00803 财务管理 9 00808 商法 10 00809 市场营销(二)   11 00810 人力资源管理(二) 12 00811 国际贸易实务(二)

表2:中英合作金融管理专业非学历证书颁发条件(基础部分)。

序列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颁发证书的条件和证书名称。

1 00796 商务英语 获得序号1-9证书共同课考试合格成绩的,颁发“剑桥商务管理证书(基础段)” 获得序号1-12课程考试合格成绩的,颁发“剑桥高级金融管理证书(基础段)” 2 00797 企业组织与环境 3 00798 商务交流 4 00799 数量方法 5 00800 经济学 6 00801 会计学 7 00802 管理信息技术 8 00803 财务管理 9 00804 金融法(二) 10 00805 管理会计(二)   11 00806 财务报表分析(二) 12 00807 金融概论

表3:中英合作经营管理专业(管理科)非学历证书颁发条件。

序列号

合作课程名称。

证书颁发条件和证书名称。

1 市场与市场营销 获得序号1-5证书共同课考试合格证的,颁发“剑桥商务管理证书(管理段)” 获得序号1-9课程考试合格证的,颁发“剑桥高级商务管理证书(管理段)” 2 商务沟通方法与技能 3 企业组织与经营环境 4 会计原理与实务 5 战略管理与伦理 6 国际商务与国际营销   7 管理学与人力资源管理 8 商务运营管理 9 商务管理综合应用

表4:中英合作金融管理专业(管理科)非学历证书颁发条件。

序列号

合作课程名称。

证书颁发条件和证书名称。

1 市场与市场营销 获得序号1-5证书共同课考试合格证的,颁发“剑桥商务管理证书(管理段)” 获得序号1-9课程考试合格证的,颁发“剑桥高级金融管理证书(管理段)” 2 商务沟通方法与技能 3 企业组织与经营环境 4 会计原理与实务 5 战略管理与伦理 6 国际商务金融   7 企业成本管理会计 8 管理数量方法与分析 9 金融管理综合应用

二、证书申请方法。

1.剑桥高级工商管理证书(基础段)剑桥高级财务管理证书(基础段):符合中英合作工商管理与财务管理专业(基础段)(专科)毕业要求的考生,毕业申请成功后可获得剑桥高级工商管理证书(基础段)或剑桥高级财务管理证书(基础段),无需另行申请。不符合中英合作经营管理与财务管理专业(基础课程)(专科)毕业要求,但符合颁发证书要求的考生,将在毕业初试期间到各区初试考点报名。

2.“剑桥工商管理证书(基础部分)”:毕业初试期间必须到各区初试现场报名。

3.“剑桥工商管理证书(管理科)”、“剑桥高级工商管理证书(管理科)”、“剑桥高级财务管理证书(管理科)”:初次毕业考试须在各区初试现场报名。

4.考生须提交准考证及准考证复印件到现场申领证书。

三是管理科证书公共课免考政策。

在颁发中英工商管理专业(管理科)和财务管理专业(管理科)非学历证书的条件中,序号为1-5的课程是两个专业非学历证书共同要求的课程,是证书的通用课程。普通课程可按以下三项规定免考。涉及以下豁免要求的考生不能申请“剑桥商务管理证书(管理部分)”证书。

1、原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生或注册考生,可凭借原专业本科毕业证书或本科专业课程合格成绩免修普通课程。4 .普通课程可凭毕业证书免考;在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计划调整前的一门旧课,可以免考现行计划中的一门公共课,最高免考4门。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其他经济管理类本科毕业生,可免考凭本科毕业证书不超过3门的普通课程。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其他非经济类和管理类本科毕业生,凭本科毕业证书免考不超过2门普通课程。

考生只能选择上述方法之一申请免考。同一课程不能重复使用。管理证书普通课程的豁免程序应在申报前完成。如考生的毕业证书或本科合格成绩可在北京市自学考试系统(zikao.bjeea.cn)查到,系统将自动为考生办理免试手续。

四.颁发证书。

证书将在各区领取,领取证书的时间为下一期毕业证书发放期间,即6月份申请中英文证书的考生在次年1月领取;12月份申请中英文证书的考生将在7月份领取。具体领取时间可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1月10日前、7月10日前查询。

动词 (verb的缩写)证书补发。

如果证书因任何原因丢失或损坏,可以申请更换。重新发行的时间和地点同上。考生应填写相关信息并注明“重新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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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北京中英学历证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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