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及相关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一考试课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中心函〔2016〕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17年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专业情况。
(一)新专业。
2017年我省无新增专业。本文发出后如有新专业,将在本次考试报名系统中增加考试时间表。
(2)停课专业。
1.软件工程(独立本科)、应用化学(独立本科)、英语翻译(独立本科)、计算机网络(独立本科)、矿业工程(独立本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独立本科)、酒店管理(独立本科)、酒店管理(专科)、机电一体化(专科)等。
2.物流管理(学院)、物流管理(独立本科段)、电子工程(独立本科段)2017年因申请规模小、生源持续下降而停止录取新生,经过一年过渡期后于2018年停止考试。
2017年,我省仍有两类专业需要考试:社会类专业和援助机构类专业。两类专业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
第二,课程变化。
1.根据考委发〔2014〕4号文件规定,从2017年起,教育部考试中心不再安排学前儿童语言教育(课程代码00393)和学前儿童科学教育(课程代码00390)两门课程的考试,转由省级命题。
2.报考本科的考生可从我省开设的所有本科课程(本科库)中选择3门课程(含实践性课程,1门课程在理论和实践上具有性价比)替代英语(2门)(课程代码00015)。
三、教材、教学大纲的变化。
2017年全国统一考试命题使用的大纲和教材见附件。
2017年各专业省级考试课程所列教材如有变动,主考学校应在考试前6个月将教材变动情况报省招生考试院自考办审核备案。目前我省正在清理各专业省级考试课程教材目录,教材更新信息将于2016年9月下旬在我院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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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些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也会随之调整和变化。命题中,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自考试之日起至六个月前应纳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教学大纲和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四.其他事项。
(1)2017年各专业实践课程考试安排文件另行印发。
(2)免试课程初试时间为3月1日-3月15日,9月1日-9月15日。考生应在此期限内到所在市(州)考试办公室或助学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市(州)考办和助学院校将分别于3月25日前和9月25日前将免试初试材料报省招生考试院自考科审核。
(3)报考本科的考生,在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成绩合格后,可向主考学校申请撰写毕业论文。报名时间为3月和9月。
主考学校的电话号码:
贵州大学0851-88154336。
贵州师范大学0851-86702452。
贵州医科大学0851-86778823。
贵州财经大学0851-85989574。
贵州民族大学0851-83610603。
贵州师范大学0851-85816532。
贵阳大学0851-85842786。
贵州工业学院0851- 84840356。
贵州商学院0851-86826002。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0857-8301337。
2017年各专业考试课程详见附件1、2附表。各助学机构应严格按照考试日程安排教学计划。
请各市(州)考办和助学学院及时向考生宣传本通知。
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zszk.com/..
省招生考试院自习科电话:
0851-85952371 0851-85664976 0851-85952846
附件:
1.贵州省2017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表(社会)2017年社会考生考试计划。
2.贵州省2017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表(助学)2017年助学考生考试计划。
3.2017年全国统一考试命题大纲和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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