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机构和考生: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工作的通知》(粤考办〔2016〕32号)文件精神,2017年1月即将开始自学考试报名和报名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重视宣传工作。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一项具有高度权威性和严肃性的国家考试制度,是我国推进终身教育的重要途径。它在实现“建立完整的国民教育体系,建立人人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战略目标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请帮助自学考试机构大力宣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性质、任务、特点、地位和作用。可以通过相关社区和大型工厂企业分发报名、申请、考试的相关信息和宣传资料,让各有关方面和考生了解报考的时间、地点、方式、方法和要求,让全社会了解和支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第二,做好报考工作。
(一)注册条件。
在我省生活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和华侨,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居住地等限制。,并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自由选择专业,并申请参加我省自学考试。在押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以申请入监。
(二)报名、报考时间安排。
2017年1月,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如下:
新生网上预报时间为11月10日-11月15日。
584网站申请时间为11月10日至11月20日。
现场报名及报名时间为11月14日-15日。
(3)注册和申请的步骤和方法。
1.新生注册。
首次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新生,必须先办理报名手续。新考生报名后可获得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然后办理报名手续。
新生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在线预测名称。
请登录广东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进行预测,选择中山市作为报名点。成功预测后,您可以获得唯一的预测名称。
预测时间:2016年11月10-15日。
预测网站:http://www.stegd.edu.cn/selfec/.
(2)新生场地确认。
考生可持预报名和身份证原件到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报名点进行现场摄像确认。招收新生不收费。准考证号现场确认后生成,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报考2017年1月的自学考试课程。具体方法请参考“申请”。
现场确认时间:11月14日-15日。
现场确认地址:中山市艾博六路12号1楼办证大厅。
2.申请考试。
持有准考证号的考生。广东自学考试的考生可根据省考办公布的开考计划申请自学考试的考试科目。对于2017年1月的考试,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课程。新生在参加考试前需要注册。
所有考生均可通过5184网站或我市考试办公室规定的报考方式报考各专业的全部课程。其中,参加主考院校组织的“双学位、通信、开(开)院”等多种形式助学的考生,从各教学点(“双学位”试点院校、“通信”试点高职院校、开(开)院教学点)收集考生数据后,集体向市考办提出申请。
(1)报考。
①网上报考。
考生可以通过http://www.5184.com网上报考。选择考试地点请选择“中山市”。考生须使用5184网上指定的广东银联卡支付。
申请时间:2016年11月10日-20日(以5184网站公告为准)。
184网络客服热线:020-38032604。
②现场应用。
考生可于11月14日-15日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在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地址:中山市艾博六路12号1楼办证大厅)门口报名。申请37元/科。(考生须使用带有银联标志的信用卡支付)。
在每次申请中,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申请。由于系统冲突,通过5184网络的考生不能再现场申请。
(2)报考科目。
2017年1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考试时间表可在中山招考网→自学考试专栏→考试开考计划查询或从广东省考试服务网(www.5184.com)下载。
(3)查询申请结果。
(1)网上报考的考生可在缴费成功24小时后登录www.5184.com查询本次考试成绩,2天后登录广东自学考试管理系统。
(2)现场报考的考生,在核对所报课程无误后,在所报课程确认表上签字,即报考成功,无需电话或网上查询。
三、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诚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非法出售或者为他人考试作弊提供试题、答案、顶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都是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为营造整洁、积极的考试环境,所有助学机构和报名点均可向考生发出通知信,与考生签订承诺书等。,加大《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宣传力度,加强诚信考试教育,为考生建立诚信考试电子记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试规则,诚信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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