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区)招考办(教育考试院),相关机构: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一考试课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中心函〔2016〕124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江西省自学考试考试课程预安排表》(附件1)、《2017年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课程预安排表》(附件2)和《2017年江西省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课程预安排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7年起,新闻评论写作等45门课程将使用新教材或修订教材(详见附件3);其他教材与2016年相同。教材如有临时变动,我院将另行通知。
二是根据《关于停止餐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劳动保障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的通知》(考委〔2014〕6号)、《关于停止电子商务国家高级证书考试,完善电子商务专业实践环节考试的通知》(考委〔2014〕7号)和省自学考试,
3.根据《国家考试委员会关于停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考试的通知》(考委发〔2015〕4号),自2017年10月起不再安排该专业相关课程考试。
4.2017年10月起,江西省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学院和江西省自学考试本科二级学位试点项目不录取新生,所有未毕业的老考生可按原规定继续报考。
五、本通知印发后,如有变动,以我院公布的报考简章为准。
附件:
1.2017年江西省自学考试课程预安排表。
2.2017年江西省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考试课程预安排表。
3.2017年江西省自学考试课程教材调整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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