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考能源管理专业调整非学历证书课程设置等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为更好地规范学历教育,贯彻落实国家自学考试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经多方研究,决定对能源管理专业(专科)和(独立本科段)非学历证书课程进行调整,主考学校变更并暂停能源管理专业能力等级证书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非学历证书课程的调整。

从2017年4月考试开始,能源管理专业(专科)和(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中的非学历证书课程调整为学历课程,包括:

序列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贷款

检查方法

解释

1 12026 能源法律法规㈠ 5 笔试 专科段 专业核心课程 (原一级证书课程) 2 12027 能源工程技术概论㈠ 5 笔试 3 12028 能源管理概论㈠ 6 笔试 4 12029 节能技术㈠ 5 笔试 5 12030 节能评估方法㈠ 5 笔试 6 12031 能源审计方法㈠ 5 笔试 7 12032 能源与环境概论㈠ 5 笔试 8 12033 能源工程技术概论㈡ 6 笔试 独立本科段 专业核心课程 (原二级证书课程) 9 12034 能源法律法规㈡ 6 笔试 10 12035 能源管理概论㈡ 6 笔试 11 12036 节能技术㈡ 6 笔试 12 12037 节能评估方法㈡ 6 笔试 13 12038 能源审计方法㈡ 6 笔试 14 12039 能源与环境概论㈡ 6 笔试

1.以上课程教材不变,原大纲内容仍有效,大纲补充说明另行公布。

2.以上课程仍采用闭卷笔试的考核方式,成绩100%,及格60%;考试将持续150分钟。

3.上述课程的考试时间表已由5月和11月调整为4月和10月。不再安排团体入学考试。考生自行网上报名,报名费30元/科。2017年具体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另行公布。

4.以上课程延续了上一实施期新旧课程的置换方式,新旧课程置换关系不变。详见《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能源管理专业(专科和独立本科段)部分课程的通知》(京教考[2012]20号)。

二、考官学校变更及毕业证书申请要求。

1.自2017年4月考试开始,能源管理专业(专科)和(独立本科段)的主考点均改为北京土木建筑大学。

2.能源管理专业(专科):2016年下半年成功申请毕业的专科毕业生,仍可获得原考官学校的毕业证书。从2017年起,考生必须申请新主考学校的毕业证书,原主考学校不再受理毕业申请,颁发原主考学校的毕业证书。

3.能源管理专业(独立本科):2016年下半年成功申请毕业论文的考生,毕业论文成绩合格,2017年上半年仍取得原考官学校毕业证书。自2017年下半年起,原主考学校不再受理毕业申请。符合原主考学校颁发学位证书条件的考生,2017年下半年仍可申请获得原主考学校颁发的学位证书。从2018年起,原主考学校不再受理学位申请,符合北京土木建筑大学授予学位证书条件的考生可申请相应的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

三、停止能源管理专业能力等级证书考试指令。

1.自2017年起,暂停能源经理职业能力等级证书考试。自2017年下半年起,不再颁发能源经理职业能力等级证书。

2.如需了解其证书申请等相关问题,请咨询北京CCCC教育咨询服务中心。电话84001859,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街100号419室(花藤商务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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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课程设置学历证书能源北京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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