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内蒙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6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考试将于11月15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1月15日9: 00至11月24日17: 00,符合毕业要求的考生应在网上申请毕业,并向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交相关材料。

(二)11月24日至12月5日,由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初审。

(3)12月6日至12月15日,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初审通过的考生档案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4)2016年12月16日至2017年2月28日,自治区考试中心进行复试。

(5)2017年3月31日前,自治区考试中心将毕业生复试合格数据上报国家进行期末考试,考试合格后发放《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

二、材料准备及相关要求。

(一)盟市招生考试中心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转学、免试等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毕业生档案初审工作。初审要严格把关,认真执行自治区规定的数字签名认证程序,做到审批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有责任。未在《毕业考试表》上签字盖章的考生不予复试,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联合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处理。

(二)考生应在最后一次参加考试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申请毕业(2006年10月前参加考试并通过考试的除外)。2006年10月前通过考试的考生,应到试卷所在地申请毕业,试卷由初试盟市提供,否则不准毕业。2006年10月前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结盟城市参加考试的考生,应选择其中一个城市作为毕业申请地点,其他结盟城市考生保存的试卷必须由保管人盖章,并以保密方式发送给申请毕业的初试考官(密封袋必须附有试卷交接表),考生不得自行携带。

(3)考生在申请毕业前应核对个人信息。如发现错误,可向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申请更正错误信息。盟市将相关材料以照片形式上传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修改后再申请毕业。一旦考生的毕业申请通过复试,考生在《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中的自然信息将打印修改后的数据,信息不允许再次修改。

(4)已停考的在住考生,如果转学到同类别、同文化程度的其他专业继续参加考试且全部成绩合格,在申请毕业时应选择课程比较合格的课程所属专业作为毕业专业。

(五)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应向申请地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专学生,须提供薛鑫认证印制的大专学历证书。com(http://www.chsi.com.cn/)(有效查询时间至少为3个月);2002年(含2002年)以前毕业的专科生,应到教育部授权的学历认证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认证网站,http://www.nmbys.com/jy/xlrz/248.jhtml,电话:0471-6204159),并将认证报告复印件放入档案袋,否则不能通过初试。

2.持有军校毕业证书的考生应在教育部授权的学历认证部门进行认证;具有国外或境外学历的考生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以上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应将认证报告复印件放入档案袋,否则将无法通过初试。

3.专科毕业后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的考生,应向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供《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变更证明》原件,再以盟市拍摄的照片形式上传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并将证明材料复印件放入档案袋。这样的考生最终能否毕业,还要看教育部Xuexin.com的数据。

(6)有免试课程的考生申请毕业,由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登录毕业考试系统,查看考生的免试课程是否通过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进行初试。

(7)对于有转学课程的毕业申请,各盟市要认真核对转学成绩是否与自治区毕业考试制度显示的成绩一致,同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学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通过初审。

(八)参加自学考试的高职院校毕业生申请毕业,按照《关于停止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院校衔接试点工作的通知》执行。

(9)考生必须通过所有必修课程后才能参加论文答辩。联合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对该科目的初审以自治区平台公布的成绩为准。没有实践环节考核(论文答辩)结果的考生不能提交档案参加评审。2011年以前颁发的纸质证书不再有效。

(10)持有内蒙古农业大学颁发的《畜牧兽医专业证书》的考生,必须按照相关要求申请专科毕业,不能直接申请本科毕业。

(11)伪造、变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名单将在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通报。同时,三年内不得参加考试和申请毕业,并记入教育考试学分承诺档。

(12)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对考生《毕业考试表》中的考试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内容包括:考生所考课程是否与所报考的毕业专业课程相符;考生是否完成了专业计划要求的全部课程;填报的考试科目成绩是否准确;考生的转学课程是否与自治区数据库一致;考生的免考课程是否经自治区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并填写准确;考生是否完成了实践考试(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等。).

(十三)盟市应按照自治区考试中心统一要求样式打印《毕业考试通过花名册》,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章。

(14)复试工作由自治区考试中心组织。工作人员通过数字签名认证后,完成考试,并在盟市提供的《毕业审批初审合格花名册》和《毕业考试表》上签字。合格数据应提交国家进行最终审查。审查合格后,打印《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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