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发对象:
2016年6月,上海工程大学自考获得学位。
2.发布时间:
2016年10月19日(星期三),上午8: 30-11: 00和下午13: 00-16: 00。
3.分发位置:
卢希安教学楼350号214室。
4.搬运材料: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注意:
1.未来将于9月20日、21日领取自考毕业证书的考生,也将于10月19日前来领取。
2.学位证书原则上应该由本人取得。考生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领取的,可以委托直系亲属或者配偶代为领取,其他任何人不得代为领取。委托人领取证书时,必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委托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无效),考生准考证;(2)由考生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并抄送考生身份证正反面及代理人身份证;(3)说明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直系亲属的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无效)。带头的后果将由考生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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