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它是自学者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考试。它是中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广泛促进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促进在职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培养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用单科考试、累计学分的方式。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考试分不同的课程进行,课程考试合格后按规定计算学分。所有课程考试(包括实践环节和毕业考试)合格,经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授予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其学历获得国家承认。自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站:http://www.chsi.com.cn/)查询,其学历已得到世界多个国家的认可。

一、报名及课程申请。

1.新生报名对象及条件:在湖北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其中,报名独立本科(专升本)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以上学历。

2.课程的主题和要求:

(1)考生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网站:http://219 . 140 . 60 . 48:8096/portal-web/)上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并现场确认后,即可进行课程申请。其中,此前已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报名和现场确认的考生可直接申请课程;考生之前未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报名和现场确认的,应先在原报名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方可报考该课程;新生需先在“考生服务平台”上登记个人基本信息,然后在报名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方可报名参加课程。

(2)参加自学考试专业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自学考试的独立本科(专升本)专业课,专科与专升本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除外。

3.注册方法和流程:

(1)报名和申请均在“考生服务平台”进行,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申请、网上缴费。

(2)申请流程。

新生网上申请流程: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新生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课程申请、网上缴费、申请信息查询确认。

之前已经完成报名和现场确认的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申请课程,缴纳网上费用,查询确认申请信息。

之前未完成报名和现场确认的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在线报名,现场确认并申请课程,在线缴费,查询确认申请信息。

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请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www.hbea.edu.cn)网站,认真阅读《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考生须知》。

4.注册时间:

报名时间:新生全年报名;

现场确认时间:上半年为2017年2月14日至2017年3月5日;下半年为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9月10日。(具体时间以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的时间为准);

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上半年为2017年3月7日,下半年为2017年9月12日。

第二,申请联系方式。

1.各市州自学考试办公室电话:武汉:027-85658321;宜昌市:0717-6441069;襄阳市:0710-3617078;荆州市:0716-8102139;荆门市:0724-2447468、2443849;咸宁市:0715-8271736,825526;天门市:0728-5342091;潜江市:0728-6233920;仙桃市:0728-3320662;随州:0722-3590368,3590918;鄂州:0711-3386085;神农架林区:0719-3336945;孝感市:0712-2327290;黄冈市:0713-8811882;黄石市:0714-6356831;十堰市:0719-8672086,8654349;恩施州:0718-822200。

2.行业(部门)委托专业招生考试报考。

湖北省卫生厅委托:护理,报考电话:027-87330782;

湖北省司法厅委托:监狱管理,报考电话:027-83254741;

受湖北省农业厅委托:动物科学与动物医学,报考电话:027-87281378;

湖北省交通物流协会委托:物流管理,报考电话027-85560663,85587561转6042,6035;

中国市场协会委托:销售管理,注册咨询电话:027-68774517,8785505;

受英国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委托:财务管理、工商管理,报考电话:027-88382019;

受湖北省地质勘查开发局委托:地质工程,报考电话:027-84730297、84730252。

三、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2017年4月考试时间为4月15-16日,2017年10月考试时间为10月21-22日。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统一考试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 30-17: 00

四.考试机构。

考试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州、林)教育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市(州、林)政府所在地。

五、考试费。

考试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文件鄂价费规〔2013〕215号执行。

不及物动词教科书大纲的供应。

根据国考办相关规定,为保证教材供应质量,自学考试教材应通过主渠道供应,不得购买或使用盗版教材。我省自学考试教材由湖北启元招生考试配送有限公司配送供应(电话:027-51867791)。各学生机构和广大考生要严格执行国考办有关规定,自觉购买正版教材,禁止购买和使用盗版教材。

七、考生申请须知。

1.2017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一考试科目安排2次考试,分别于4月15-16日和10月21-22日举行。2017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基础考试课程安排两次考试,分别于4月和10月举行。具体考试课程及时间以“考生服务平台”上的公告为准。

2.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等计算机基础考试课程应在考生服务平台(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

3.根据《国家考试委员会关于停止对外经济管理概论等7门课程考试的通知》(考委〔2014〕5号),自2016年1月起,暂停对外经济管理概论(课程代码:00053,5学分)和金融市场科学(课程代码:00077,5学分)考试。4学分)”、“对外经贸管理(课程代码:00101,4学分)”、“国际企业管理(课程代码:00148,6学分)”、“政府、政策与经济(课程代码:00937,6学分)”、“企业定价(课程代码:00180,4学分)”。以上课程不合格的考生,将根据停考补考方案的要求参加相应的课程考试。通过考试的考生可按原专业考试计划申请毕业。停课更换方案详见湖北省考试委员会发[2015]1号文件附件。

4.根据国家考试委员会《关于停止自考高等教育包装艺术与设计88个专业考试的通知》(考委发〔2015〕8号),2017年共有林业(090201)、种植业(090125)、养殖业(090502)、农村社会服务(090628)4个专业。尚未毕业的考生可以转到类似专业继续学习备考。

5.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自2017年起,我省不再安排以下20个专业的课程考试,尚未毕业的考生可转入相近专业继续学习考试。

有12个专业:通信技术(080706)、园艺(090104)、公共关系(050303)、初等教育(040103)、财税(020103)、基础教育(中文方向)(040119)、采购与供应管理(020265)。

有8个独立本科专业:通信工程(080707)、计算机软件(080719)、采购与供应管理(020282)、餐饮管理(020119)、劳动与社会保障(020232)、中小企业管理(020320)、移动商务技术(080787)。

6.根据2011年10月国家考试委员会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与课程改革方案》精神,自2012年10月起,具有国家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原则上,不需要额外的课程。确需参加考试的,由各专业考试学校确定加试课程并组织考试。

7.护理专业(专业N100701和独立本科段N100702)考试计划有所调整,实施课程改革后的新专业考试计划。详情请咨询申请人(027-87330782)。

8.2015年5月起,房屋建筑工程(专科)、建筑工程(独立本科段)、企业财务管理(专科段、独立本科段)四个专业的考试计划进行了调整,由面向社会开放考试改为面向学校开放考试。自2015年5月起,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停止接受社会新生,新生到武汉理工大学自考办公室报名。如需继续报考上述专业,须将自学考试报名档案转武汉理工大学重新办理报名手续,并按新专业考试计划进行报考。武汉理工大学自考办公室电话:027-87156711、87156706;信息发布网站:http://svt.whut.edu.cn。

9.根据国考委〔2014〕3号文件规定,律师专业自2015年起不安排课程考试,2017年起不颁发律师专业毕业证书。考生可按照《关于停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段、本科段)考试的通知》(E考委办〔2014〕4号)规定的补考方式继续报考。同时,律师停课涉及030302行政管理专业(独立本科)和030109监狱管理专业(独立本科)部分课程的调整。考生可按照《关于停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段、本科段)考试的通知》(鄂考委办〔2014〕4号)附件2的规定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具体来说:00243民事诉讼法取代了原00918民事诉讼法的原则和做法;5680婚姻家庭法替代原00924婚姻家庭法的原则与实践;0261行政法取代原00923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一)。

10.根据《关于调整“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名称的通知》(考委〔2014〕3号)文件精神,“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课程代码:03707,4学分)。自2015年10月起,安排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考试(课程代码:12656,4分),并激活了相应的教学大纲和教材。不再安排“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考试(课程代码:03707,4学分)。取得《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合格成绩者,不再参加《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考试。

11.根据《关于取消中级职称直接报考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的通知》(鄂资考〔2014〕14号)文件精神,我省不再接受无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报考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以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报考我省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的考生,必须按教育部现行规定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方可报考本科学历证书。

12.考生应在当地自学办公室(或委托部门)指定的时间、地点领取《考试安排通知书》,或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打印《考试安排通知书》。一定要带好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违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13.考试成绩由市、州、县(区)自学办公室通知考生本人或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14.报考实践班,考生应在考官所在学校公布的实践班报名时间内登录“考生服务平台”,选择相应的实践班进行网上报名。申请成功实践课程后,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提示,明确了解主考学校对相关实践课程考试的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如选题、开题、联系导师、向主考学校付费等)。考生应及时咨询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学办公室,或登录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官网查询。

15.资格预审验证和课程免考通过“考试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课程每年免考两次,上半年网上申请时间为3月1日-31日,下半年网上申请时间为9月1日-30日。考生应在规定期限内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详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关于湖北省自学考试的通知。

16.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电话:027-68880352、6888035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计划及相关政策文本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或湖北省教育考试网查询下载,网址为:www.hbea.edu.cn;www.hbee.edu.cn .

附件:

2017年4月,湖北自考专业安排考试。

2017年4月,湖北自学考试受行业(部门)委托开设专业考试安排。

2017年10月,湖北自考专业安排考试。

2017年10月,湖北自学考试被委托行业(部门)开设专业考试安排。

2017年4月湖北省自学考试专业教材大纲说明。

2017年10月湖北自考专业教材大纲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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