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安排,2016年10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日至23日举行。现将本次登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受教育程度,都可以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申请本科考试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必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或以上学历。国家教育系列及以上学历证书有效期可通过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zsb.jledu.gov.cn)查询。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自学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9月5日-9月13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9月5日-9月14日(周六周日休息)。
在线注册网站:http://zsb.jledu.gov.cn。
现场确认地点:各市(州)、县(市、区)招生(自考)办公室及相关高等院校(以下简称确认点)。
三、注册方式
1.考生应先网上报名,即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上报名申请系统将为未建立信息确认卡的考生提供信息确认卡(以下简称信息确认卡,信息确认卡详见附件)和《吉林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网上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携带信息确认卡和申请表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注:已建立信息确认卡并通过考试的考生无需填写信息确认卡。)
2.设有考点的高职院校只允许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接收在校全日制学生进行现场确认。高职院校各考点报名完成后,将打印本考点新考生学籍信息,由负责人签字、机构盖章后报省考试院自习部,我部对学籍信息进行核实。
3.设置考点的二本学历院校学生采用传统读卡模式申请(非网上报名),只允许接收校内全日制学生进行现场确认。中等教育机构报名资料于9月20日前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网络信息部(电话:0431-84658705)。对于逾期未报到的学校,我院不再受理报名资料。数据提交后,不得更改。
第四,注册要求。
1.已建立信息确认卡的考生必须在建立信息确认卡的考区自行报名。没有本省自学考试信息确认卡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招生办报名参加考试。户籍所在地没有自学考试中心的,可以到当地地级市(州)政府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考试。
2.我省原则上不接受非本省本地的新考生。因为在我省工作、学习的人员需要在我省参加考试,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1)士兵必须持军官证或士兵证到兵站招生办报名参加考试。
(2)普通高等学校或中等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所在学校的学生证和学校颁发的会员制证书报名参加考试。
(3)外省考生在我省参加考试,须提交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我省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和我省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人身保险证明》。
(4)审核要求:各报名点要认真审核外省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人身保险证明”;学生的《学生证》和居住证明;士兵的“官证”;如果证书不完整,注册信息将不被确认。《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人身保险凭证》、《学生证》、《军官证》复印件留存备查。
4.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需设置信息确认卡,否则不办理现场确认。信息确认卡已经设置,通过考试的考生无需再设置。确认卡将作为考生身份认证、毕业、信息更正、考试地点确认的原始依据存档,必须准确无误。
5.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信息确认卡和申请表进行现场确认。新生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申请表、信息确认卡在确认点拍照,并缴费确认。考生在居住地可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申请表和信息确认卡到现场进行直接缴费确认。
6.信息确认卡建立后,考生所属考区以建立的信息确认卡的考区为准。考生只能在信息确认卡建立的考区报名。
7.15个身份证号码升级或18个身份证号码核对不正确的考生,由确认点于当日15: 00汇总后报省教育考试院修改。确认点报名后统一将纸质材料报省教育考试院。
8.考生须在完成网上报名后三个工作日内到现场确认。逾期未确认的,网上报名申请自动失效,需重新网上报名。长春市(市区)考生到达现场确认时无法进行现场确认,确认点需与长春市自学办公室协调解决。
动词 (verb的缩写)收费标准。
考试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自学考试考试费的批复》(济生价宗昊〔2012〕8号)收取,收费标准为45元/生/科。
不及物动词暂停考试的专业说明。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布的《关于清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行专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将暂停“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代码B080344)和“汽车机械制造技术”(专业代码B080348)两个专业,本次报名不再接受新生。停学专业有两年过渡期。2019年不安排专业课考试,2020年不接受考生申请毕业。
七、其他事项。
1.根据国家统一规定,从2016年起,考生由外省统一转网,具体程序以吉林教育考试院网站通知为准。
2.如需在省内关闭档案、更正信息,应在报名期间在确认点统一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3.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考试项目管理平台公布,请各级考生和考试机构及时咨询。
各报名机构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相关报名规定,积极为考生服务,认真做好现场确认等报名组织工作,确保今年上半年我省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安全、稳定、有序。
附件:关于建立吉林省自学考试考生信息确认卡的说明。
关于建立吉林省自学考试考生信息确认卡的说明。
未建立信息确认卡或建立后期末考试未通过的考生需建立《吉林省自学考试考生信息确认卡》,否则不办理现场确认。
1.信息确认卡包括考生自然信息、考生有效证件复印件信息、考试诚信承诺书考生笔迹信息、考生本人签名笔迹信息和确认点报名人员验证签名信息。
2.信息确认卡由考生在线申请成功后打印,考生按要求填写考试承诺书并签字确认。经确认点经理核实后,报省教育考试院网络信息部统一审核、扫描、归档。
3.信息确认卡一次性领取。有多个准考证号的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有效准考证号,确认点以此有效准考证号建立信息确认卡。其他有效准考证号中包含的分数可以通过封档并入本考号。已建立信息确认卡的考生再次报名时,网上报名系统不再提供信息确认卡打印。
4.信息确认卡建立后,将作为考生考试记录的原始信息永久归档保存,并作为考生手写考试、毕业处理、信息更正等业务的原始依据。
5.为保证采集考生自然信息的准确性,每个确认点必须配备支持报名系统的二代身份证识别器,对考生身份信息进行准确校对。遗失身份证或使用非二代身份证(包括军官证、士兵证等)的考生。)须出具有效身份证原件并在信息确认卡上指定位置复印,经审核确认后由登记机构负责人签字,现场确认登记只能在确认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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