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自学考试考籍转移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1.试卷转出:

2月1日-2月28日(上半年)和8月1日-8月31日(下半年)为我省受理考试记录转移申请的时间。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附复印件)、转学地点和转学地点的准考证或考试通知书(附复印件),到我院自学办公室(省招生考试院6楼自学办公室)填写《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学(转学)》。

二.测试书的转移:

3月16日-3月25日(上半年)和9月16日-9月25日(下半年)是我省试卷转移的确认时间。请考生携带身份证(附复印件)、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或考试通知书(附复印件),到我院自学办公室(省招生考试院6楼自学办公室)填写“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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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贵州自学考试有关事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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