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招考办、考官(办公室)学校自学办公室:
2016年10月(16.2次),8月29日至9月11日进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8月25日至31日受理免修课程申请。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准备。
现将我省2016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关工作安排附后(附件1)。注册和课程注册仍按阶段和候选人类型进行。各级招考办和学校自习办要提前做好宣传,认真做好各项任务安排部署,落实到人、设备、设施到位的具体任务,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报名参加考试。
1.新生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新生需在报名网站上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和浅蓝色标准证书(照片要求见附件2)。他们要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地点的招考办公室完成报名信息的审核,考试合格并取得准考证号后,报名才会成功。
成功的考生可以申请这门考试课程并支付费用。如果成功的社交考生未能注册本次考试或注册不成功,其注册信息将被删除。考生未来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需要重新报名。
本次自学考试编码为162。
高校应用型专业只安排课程报名。学校不允许注册新生。学校自考办应根据全省考点分布和规模,指导考生合理选择考点。同时,要积极与相关市、州、县(市、区)招考办联系沟通,尽力解决部分地区考生报名难的问题。
港澳台考生和外籍考生报名办法附后(附件3)。
2.注册时间表:
2016年8月29-31日18: 00前,新报名考生将在网上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
8月31日至9月2日16: 00前,县(市、区)招考办将对新生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审核。
9月3-10日18: 00前,社会考生将申请线上课程。
9月4日-11日18: 00前,应用型考生报考线上课程。
3.在http://wb.zk789.cn注册网站。
4.课程报名费:课程报名费需考生本人在线完成,自学考试费用为35元/科。
网上报名期间,由四川招生考试信息有限公司负责网报工作的具体技术支持,值班电话为028-86713053、85192832。
报名具体业务咨询请直接联系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自学教育处028-85177079、85178745。
第三,考点设置。
2016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在标准化考点进行。任何考点不得在上报的考点地址外单独设立考点或考场。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考点的,市州招考办应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方可设置。考点必须与社会考生和应用型专业考生混合编制。
四.信息确认及准考证发放。
1.新报名考生基本信息确认。
各级招考办要认真做好新生报名、本人及上传照片等基本信息的比对确认工作。核对相关信息和照片后,确认单必须由考生本人打印并认可,然后签字保存备查。确保所有的新信息都是准确和真实的。考生浅蓝色背景标准证书照片考试应严格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报名照片要求》(附件2)进行。考试中发现的考生照片问题,请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照片处理办法》(附件4)处理。
2.原报名考生基本信息不正确,考试用书数据库无照片或因照片不符合要求而延迟毕业的考生,请在申请变更考试用书时申请更正。考生信息变更后才能申请课程或申请毕业。
3.领取新报名考生准考证。
新注册社会考生准考证将在注册地领取,发放时间由注册地招考办公室直接告知。
请直接与认证公司沟通,确定市、校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方式(电话:028-85454288)。
4.入场券重新发行了。
需要补发准考证的考生,可在网报报到期间直接在网上申请补发,并支付制证费用。
社会考生报考课程前申请补发准考证的地点为考生默认报名的地点(考生可选择报考的招考办公室)。报考考试课程后,准考证获取地默认为考试地招考办公室(考生可选择报名地招考办公室)。
面向申请的考生将收到学校的准考证。
报考后,准考证仍在网上补发。由市州招考办、学校自学办公室在网报系统管理端(网站http://wbadmin.zk789.cn)集中申报缴费(考生端已关闭)。10月14日上午12: 00,管理端关闭。准考证申报缴纳成功的,由认证公司统一制作,申请人直接联系认证公司领取准考证。
各级招考办公室特别是学校自考办公室要认真做好考生准考证补领工作。考试前,如因特殊原因丢失准考证,经严格审核后,可办理临时准考证,应用型专业考生需随学校证明提交临时准考证方可办理。
五、成绩公布及检查要点。
省教育考试院于11月21日公布本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www.sceea.cn)、报考地市、州、县(市、区)招考办公室、学校自学办公室查询考试成绩。考生的考试申请将于11月24日至25日提交。考生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书,社会考生向县(市、区)招考办提交申请,应用型考生向注册学校自学办公室提交申请(附件7)。市招考办和学校自考办必须在11月28日17: 00前通过MIS系统将汇总成绩数据上报省教育考试院。12月1日前,将考生个人报名表(纸质版原件)和MIS系统汇总数据表(纸质版)发送至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自学学位处(成都市高新区曹芳街26号909室,邮编:610041)。12月14日,省教育考试院发布考试成绩。
不及物动词接受考生的免试申请及更改考试纪录。
各级招考办、高校自考办受理16.2申请材料(附件8、9、10、11),如考生课程免考、考试记录变更(含国家信息)、跨省转考、专业代码变更、课程专业代码变更(毕业论文专业代码不变)等。,并根据相关要求认真审核整理了考生的申请材料。
从2016年开始,在受理考生毕业申请期间,不再开展报考专业代码变更、课程专业代码变更、民族信息更正等工作。
七、其他事项。
(1)2016年10月评卷工作会议具体日程另行通知。
(2)自2016年起,教育部考试中心全面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跨省电子转考。详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跨省电子转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做好这项工作,按时上报相关数据和纸质资料。考生受假阳性、假阴性、延误影响的,申报单位应承担相关责任。
(3)自考本科生资格预审、论文、实践环节的考试成绩仍按相关要求上报。
(4)162次自学考试成绩备案后,考试成绩公布前,各单位不得打印考生报名表。
附件:
1.四川省2016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表(16.1次)。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报名照片要求。
3.港澳台考生和外国考生参加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照片处理办法。
5.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换照申请表。
6.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照片汇总表。
7.7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表。
8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转学免试申请表。
9.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变更申请表。
10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专业课程代码申请表。
11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专业课程代码申报汇总表。
12.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自考教育系考试工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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