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广大考生更好地了解和参与我省2016年10月自学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考时间、专业、课程。
2016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2016年10月22-23日,每天各科考试时间为上午9: 00-11: 30,下午14: 30-17: 00。考试的专业和课程详见龙兆岗网站。
二、报名和申请时间。
1.新生报名时间:2016年8月29日-9月9日。
2.国内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7月18日-9月17日(报名准考证号的考生均为国内考生)。
3.新生录取分:市、县、市招生办。姓名、地址和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4.实习报名及考试: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在线公布的《黑龙江省2016年自学考试实习考试及技能课程考试开考计划》。考生可直接联系相关考官的成人教育学院自学办公室进行咨询。
5.考试成绩查询:网上考试成绩可在2016年11月15日后查询,可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
第三,注册和申请条件。
1.新生第一次报名。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需到考生所在市、县招考办公室采集自然信息(须持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获取自学考试准考证号。
专科层次考生可当场领取准考证号,按规定时间直接申请线上课程。本科层次考生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方可报考:a .持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或以上)学历证书(资格考试凭原学历证书进行)。b .通过我省自考专科五科及以上的考生(凭我省自考成绩单进行资格审查)。c .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学生(有效期内凭《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资格考试合格后,即可发放准考证号,考生可网上报名参加课程(具体工作由各市招考办安排)。
2.申请入学的考生。居住地考生是指已经获得自学考试准考证号,可以直接在线申请课程的考生。其中,在2004年下半年考试前取得一门或多门合格科目,但此后从未参加过考试的考生,将作为新生报名。
3.从2015年起,我省自考本科二学位新生的信息采集和报名由当地招考办受理,当地招考办接受主考学校组织的集体报名。省统考课程网上招生考试系统专门为二本考生开设了单独的招生考试窗口。对于报考省统考课程的第二学历考生(户籍地老考生可持原准考证号),高校可决定组织集体或个人考生通过网上选课的方式支付入学考试费用。
接受本科二级新生信息采集,学校必须组织集体报名,招考办不接受考生个人报名,并严格按规定数量发放准考证号。组织学校集体报名时,需向市招考办提供加盖指定学校成人教育学院公章的报名登记表,由市招考办收集信息(可提供上门服务),同时在线认证考生报名资格(本科生)。
4.自2016年10月自考报名以来,部分专业暂时停止接受新生报名。同时,自2018年起,他们将不再为这些专业安排课程考试。自2019年起,所有被暂停的专业将不再授予专业文凭。同时,自2016年10月起,恢复个别专业考试。详见《关于部分自学考试暂停的通知》和《关于恢复数控技术等四门自学考试的通知》(已发布)。
5.申请石油工程(独立本科)、石油工程(专科)、化学工程(独立本科)的新生,需到东北石油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自习办公室报名,由自习办公室在指定招考办公室集中报名。
6.跨考区报考的考生将按照新的报名程序重新报名,并获得新的准考证号。如果申请本科专业,必须重新审核本科学历。在某一科目取得合格成绩后,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关闭档案。为方便与考生及时沟通,要求考生在登录网报系统后,在“考生联系方式”一栏填写自己正在使用的手机号码,以便在特殊情况下及时与考生取得联系。
有上网困难或不具备自行网上报到条件的考生,可直接到报考地招办申请网上报名,各级招办必须做好配套服务。
7.报名点将通过“身份证标识”读取考生自然信息,将考生信息存储在考试系统中,并采集考生头像信息。报名时收集的自然信息也是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上的毕业信息,一经确认不会更改。信息保存前,打印出《考生报名确认表》,须由考生本人验证签字。
8.报考自学考试的考生在网上申请课程的同时,需要缴纳网上费用。所有考生均需使用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登录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办理“证书客户支付”业务,并缴纳考试费;申请集体考试的助学单位应将考生考试费存入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在当地分支机构申请“网银注册用户”,缴纳考试费时选择“证书客户支付”;有困难的考生可使用报名点账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接受报名并收取考试费。各招考办可凭工作人员个人身份申请农行金穗卡,将收取的考试费存入此卡,并通过网银支付该类考生的考试费。申请费是每个学生和科目45元。
第四,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考生本人(新报名考生和原报名考生)将于2016年10月10日起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统一格式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信息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时间、课程、地点、考场、考试座位等。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和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参加考试。
五、资格审查和考试工作。
报名资格考试由市招考办承办,免试由市招考办受理、审核,省级招生考试院审核。
1.资格考试。首次报名参加本科自学考试的考生,须提交相关证书等材料,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发放准考证号。
2.跨省考试移交与备案和跨省考试移交与备案。跨省考转:受理报名的招考办办理考生转外省考录,同时办理外省转我省考录备案。省招生考试院不受理考生考试记录的迁移、调取和关闭。
市(地)招办受理跨省转学考试、跨省转学考试考生,备案时间为2016年8月29日-9月5日,受理跨省转学考试考生时间为2016年9月15日-9月28日(此时间根据全国统一平台管理情况确定)。
3.网上申请毕业时间。2016年下半年,网上申请毕业的具体时间和办理毕业证书的具体安排将在11月15日公布自学考试成绩的同时通知。证书验印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受理报名的市、县(区)招考办负责向考生本人发放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附件:2016年10月自学考试新生报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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