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自考考生办理毕业受理时所需提交材料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自2013年上半年起,网上申请毕业时,将在网上进行“资格预审”,并将结果反馈给考生。考生应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在录取时一并提交。考生提交的各种材料将在毕业考试时进行审核。提供伪造材料、涂改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者,本次不予毕业。

一、“资格预审”网上核准。

当你毕业时,你应该提交一份“资格预审”。

二是网上的“资格预审”即未通过认证。

办理业务时,应提交《资格预审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下简称《电子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报告》(以下简称《学历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电子备案表”或“学历报告”可通过“薛鑫。com”。

上述证明材料中的姓名或身份证号与自学考试信息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证明材料。【点击查看《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认证报告》中的相关说明】。

第三,“学前教育”证书丢失。

考生需提交《学前教育》证书原件,若《学前教育》证书原件丢失,需提交《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有延迟毕业记录,但作弊课程不属于申请毕业。

使用同一准考证号申请自考多个专业的考生有延迟毕业记录,但作弊课程不属于本次毕业申请的专业。考生提交申请,由市自学办公室初审造册,经省自学办公室审核后毕业。


湖南专升本最新资料领取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所需河北自考考生

上一篇:如何报名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下一篇: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需具备什么条件?

湖南3+2 统招专升本

一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