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老师们的自学生们:
为更好地服务考生,加强自考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管理,理顺工作程序和方法,切实服务社会和自考考生,2016年6月22日经安徽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取消《安徽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细则》(校学位字〔2009〕3号)第五条第(二)项。因此,从2016年开始,学校不再为自考教师组织额外的学士学位课程考试。我校自考考生申请学士学位只需满足另外三个条件。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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