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乌鲁木齐市自学考试毕业生考试将于6月12日开始,现将本次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需要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本人将于2016年6月12日至6月14日持准考证原件和身份证到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服务大厅(青年路361号,兵团医院对面)办理。
2.毕业生信息采集时间定于2016年6月15日至6月16日。考生应向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自学科提交填好的《研究生审批登记表》、全部准考证原件、课程证书原件(含国家计算机等级证书、国家英语等级证书、中国物流职业经理人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转学材料、免考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说明。除上述材料外,本科毕业考生还需提交论文答辩成绩单、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报告》。持军校毕业证书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和不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认证的考生,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该报告对毕业证书进行认证。考生可登陆新疆自考网上网站(http://www.xjzkzx.com)的“考试报名管理”栏目,查看“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自考学历简述”。
3.专科或本科护理专业毕业的考生应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实习手册、实验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教育专业大专或本科毕业的考生应提交实习报告。
四、研究生考试费20元。
5.未领取各类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请于201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携带准考证原件或申请确认单到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服务大厅领取证书。
6.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手续的考生,下次应重新办理。
请互相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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