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时间。
2016年6月20日至6月22日,逾期不予办理。
二、应用方法。
毕业生登录“招聘信息网”(www.zhaokao.net),点击进入自学考试系统-报名箱-毕业申请栏申请毕业。
三.申请条件
1.要求考生在“招聘信息网”自学考试系统-档案盒-成绩档案中,专业计划课程的全部考试成绩(包括市内合并、省市内转学、免试课程的成绩)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
2.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有大专文凭。
3.自考专科毕业生必须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并可申请自考专科毕业。
四.处理程序。
1.符合毕业要求的考生,点击进入自学考试系统-申请框-毕业申请栏申请毕业。
2.考生应仔细阅读,并按照网上“招聘信息”上的毕业申请要求操作。
3.考生登录“招聘信息网”,点击进入自学考试系统-档案盒-个人档案,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如有问题,应及时修改(修改见《说明》第七条)。
4.网上毕业申请操作成功后,我会在7月29日去区县考办领取毕业证。
五、注意事项
1.毕业前,需要在本市申请单科成绩的考生,须于2016年5月28日至6月3日进行网上申请。
2.毕业前,需要申请转外省单科成绩的考生,请于2016年5月28日至6月3日在网上申请。
3.需要在毕业前申请单科成绩免试的考生,请于2016年5月28日至6月3日在线申请。申请成功后,应到区、县自学办公室核实并提交免试材料。(材料包括:证书、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正面复印件应标注“考生姓名、准考证号、专业代码、联系电话”等。).
4.考生如需修改个人信息,请于2016年5月28日至6月3日向区/县自学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自学考试准考证修改表》,核实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本科毕业证的考生须于2016年6月20日至6月22日到区/县自学办公室核验并提交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正面需注明“考生姓名、准考证号、专业代码、联系电话”等。).
6.以上情况,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六、自学考试合作考试专业考生毕业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网上办理毕业手续。
2.专业计划涉及的证书课程须于2016年5月28日至6月3日在线办理免试手续。网上申请成功后,需核实并提交相关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正面注明“考生姓名、准考证号、专业代码、联系电话”)。逾期未核对并提交相关材料的考生,视为手续不全,本次不能申请毕业。
3.免试后证书课程成绩的电子记录全部显示为“合格”。
七、办理考生在电子档案信息修改过程中。
1.毕业生在办理毕业申请手续前,应审查自考考生“个人档案”中的相关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如有问题应及时修订。
2.“个人档案”中的“联系电话”应该是考生本人的手机号码(毕业考试时可以及时联系考生),如果不是本人的手机号码,可以直接在“联系电话”一栏修改。
3.“个人档案”中的考生需要修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日期等信息。必须到区、县自学办公室核实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函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自学考试准考证修正表》。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应当报市自学考试办公室修订。
八、办理毕业手续时的一些小技巧。
1.考生于2016年6月20日至22日登录“招聘信息网”,点击进入自学考试系统-报名箱-毕业申请栏目申请毕业。
2.2016年5月28日至6月3日,网上报名期间,将办理考生个人信息修改、市内档案整理、外省档案调取、免考手续,而相关内容在毕业申请期间不予办理。
3.报考自考本科的考生需要提供专科以上学历证书,我们会在教育部网站上对他们提供的证书进行验证。对于我们无法验证的证书,考生需要确认学历。教育部网站上没有注册证书。建议考生提前确认学历,以免耽误毕业。
4.根据“津价费(2001)244号”文件规定,每名考生网上复试成绩须缴纳56元。
5.考生领取毕业证书后,将《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交回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6.毕业考试结束后,天津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上传研究生数据。考生或用人单位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
九、办理证书期间,市自学办公室电话咨询。
电话:23769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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