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汕头自考网上办理毕业登记注意事项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各区县招生办定于6月15日至20日接受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进行毕业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毕业的条件。

1.要求的考试成绩全部合格;

2.所选课程的课程科目和学分符合要求;

3.申请本科毕业时,附加课程达到最低要求;

4.考生的实践课和论文成绩必须与所选毕业专业和主考学校的要求一致;

5.如有考试违规记录,已达到延迟毕业期限;

6、未取得本专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二、申请毕业的方法。

申请毕业报名的考生须于6月15日至20日期间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简称“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下同。网站:http://www.stegd.edu.cn/selfec)网上申请毕业。登录系统的账号为考生的准考证号,密码为考生在拍摄电子相机或预测姓名时设置的密码(第一次忘记密码的考生可在网上输入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设置一次新密码。第二次忘记密码的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区县招生办设置新密码。

三、申请毕业的准备工作。

(1)申请毕业注册的考生必须更新和维护自己的基本信息。具体操作方法如下:考生登录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后,利用系统的“基础信息维护”功能,对考生的籍贯、民族、职业、最终学历、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项目数据进行修改确认。基本信息修改不需要经省、市、区县招生办批准。

(2)申请毕业报名前,考生须先确认自己的报名材料(即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照片及各科成绩等)。)都是准确的。考生如需更正报名信息,须提前办理相关报名信息更正申请手续,并取得省、市自学办公室批准。

(3)根据《省自学考试考生考前报名须知》(粤考办〔2014〕52号),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于上半年5月20日前登录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填写考前及认证信息,并报送省自学考试办公室查验。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以下学历认证方式之一进行报名:

1.薛鑫颁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com需要提供网上验证码,网上验证码有效期自注册之日起不得少于25天;

2.国家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合格报告》应提供报告编号;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外国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证书编号;

4.同时具有自考和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院校准考证号;

5.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考自考本科专业毕业时未取得预毕业证书的,暂不填报预毕业证书编号和学历认证信息。但必须向省自考办提供所学专业的纸质证书和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可由学校集体办理,统一报送省自考办)。并于7月15日前登录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填写资格预审学位证号和资格预审认证信息,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核验。未按时填报的,视为放弃毕业申请。

四、申请毕业注意事项。

(一)所有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根据自己所学专科(或以上)毕业专业和《入学考试必读》中对本专业的要求,选择是否选修相应的课程。如果选择的附加课程不符合申请本科专业的条件,省自考管理系统将无法正确预测毕业。即使能顺利提交毕业申请,也无法通过省自考办的毕业考试。

(二)因我省实施同一专业,可能存在多个主考学校,因此,考生选择的毕业主考学校必须是考试学校为实践课程和试卷的考生。比如考生的实践课程和论文都是由A学校的B专业进行考核。申请B专业毕业时,考生必须选择A学校作为考官。

(三)已用于毕业,或已调出外省不能直接用于毕业申请的。成绩合并成另一个准考证号不能用于毕业申请的原准考证号。如果考生持有A、B两个准考证号,将A准考证号的分数合并为B准考证号后,考生在用A准考证号申请毕业时,不能使用转入B准考证号的分数。

(4)考生在网上进行毕业预测时,省自学管理系统会自动更换新旧课程,判断是否符合毕业条件。如果你符合毕业要求,你可以成功提交毕业申请。如果不符合毕业条件,系统提示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原因。如果考生认为选择自己的课程就能达到毕业要求,可以选择使用系统提供的“手动判断毕业”功能(点击本页“帮助”即可获得“手动判断毕业”的说明)。只有所有必修课都通过了,才能选择选修课的替换关系,只有所有选修课都通过了,才能选择附加课的替换关系。考生只有通过必修课、选修课和附加课,才能成功提交毕业申请。

(5)考生在网上成功申请毕业登记后,将使用激光打印机用80g/m2以上的A4复印纸打印《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开放学院或开放学院毕业生打印一式三份)。研究生报名表中的“考生在本单位的思想和工作表现”一栏由考生所在单位填写。考生须携带填好的《毕业生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到考生选择的区、县招生办办理毕业初试手续,时间为6月15日至20日。

(6)无条件上网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区县招生办申请毕业登记。

5.申请毕业的考生提交的材料清单。

(一)考生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开放学院或开放学院毕业生一式三份)。

(二)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须核对原件、复印件)。

(3)申请本科毕业登记的考生,须出示本人的专科毕业证书、学历证书(或学历电子登记表)等材料。

(4)一封普通的5号信(用于发送通知考生领取毕业证书的通知),上面填写我的邮寄地址,并加盖足够的邮资。信封左下角应填写考生的准考证号、专业名称和教育程度。

注:所有提交的候选人信息的副本应使用A4复印纸。

附件:各招生办信息表。

组织名称

县代码

地址。

联系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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