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5050102秘书(专科)。
考试学校:南京师范大学。
序列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贷款
评论
1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 必考课程 2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3 27781 现代汉语基础 4 4 27782 中国现当代文学基础 5 5 27783 中国古代文学基础 6 6 00341 公文写作与处理 6 7 00345 秘书学概论 6 8 27785 秘书实务 6 9 27870 管理学基础 6 10 27015 创业教育 4 11-13 00182 公共关系学 4 任选3门(组),不少于12学分 27879 农业政策与法规 4 00152 组织行为学 4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组一 2 0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2 14 30646 秘书综合实践考核 6 学分合计 不少于67学分 描述:1.毕业后,考生必须完成13门课程,并通过综合实践考核,达到总计不少于67学分。
2.通过“041哲学”“042政治经济学”的考生,可免考“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12656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通过“041哲学”或“042政治经济学”的,只能免考“12656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3.通过“03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032邓小平理论概论”、“021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三门课程中任意两门的考生,免考“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12656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只有一科及格,才能免考。
4.通过“社会学导论333”或“农村地区社会学27878”课程的人可以替换新计划中选择的任何一门课程。
5.综合实践考核由主考学校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规定另行通知。
6.考生可按规定要求选择课程报考,也可在实验区设置的各方向专业课模块中选择报考,但必须满足专业选修课模块的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江苏自考专科秘书 上一篇:2016年江苏自考财务与会计(专科段)考试计划 下一篇:2016年江苏自考机电(专科段)考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