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云南省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结合我省实际,现公布《2016年10月云南省第76次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一、2016年10月云南省自学考试专业科目计划表。

二、2016年10月,我省自学考试专业有:

学院:金融、区域经济发展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会计、旅游管理、采购与供应管理、销售管理、中小企业管理、法律、行政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体育、秘书、汉语言文学、英语、广告、公共关系、新闻、消防管理、建筑工程、园艺和护理。

本科:金融学、经济学、区域经济发展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会计学、采购与供应管理、销售管理、中小企业管理、法学、行政学、学前教育、教育管理、教育学、体育学、汉语言文学、英语、广告学、消防工程、计算机信息管理。

本科教师:思想政治教育、音乐教育、艺术教育、历史教育、地理教育。

以下专业仅面向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

计算机会计、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工程、汽车维修与服务、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项目成本管理。

以下本科专业仅面向高职院校学生:

会计与审计、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建设经济管理、项目管理、现代商业、工程管理、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方向)、财务管理、民商法、公共关系、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信息管理与服务、珠宝与材料技术、冶金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电一体化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

第三,候选人和条件。

凡不受年龄、民族、种族限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按照我省课程自学考试考试计划和大纲(根据各专业报考条件)修完一门或几门课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自愿选择报考某一专业。

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专业进行报考。残疾患者应该选择适合自己身体状况的专业。

医学护理专业将继续参加考试,但报考人员只能是已取得执业卫生资格的人员(报考时需出具相应证明),非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未取得高中、中专、中专、职业高中毕业证书的考生,应额外参加《计算机应用基础》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中已有该课程的除外);未取得高中、中专、中专、职业高中毕业证书的考生,应加试《大学语文》。

申请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国民教育系列(包括普通全日制专科、成人专科、自学考试等)的毕业生。).申请自考本科毕业证时,须提交上述毕业证(申请时无需验证)。申请的时候要根据各专业的要求申请。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3日至9月7日,考生可在网上输入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和地点:具体确认时间由各州(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点通知。届时,考生将前往确认点进行确认,并办理核验、拍照、缴费等手续。

动词 (verb的缩写)注册程序

考生根据所报专业课程申请一门或几门课程的开考,并按自学考试开考计划的有关规定参加考试。考生可根据开考专业计划跨专业、提交课程名称和同学相同的考试科目,但考生须注意不同专业的指定教材和考试大纲是否相同。

(1)考试报名费:根据云发改费〔2006〕98号批复,我省自学考试的考试报名费标准为每科32元(人民币)。

(2)考生须按《云南省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公告》规定的程序报名,并特别注意部分专业和课程的报考必要条件,以及报名确认点和考点的限制。

(3)考生应自理自己的路费和食宿费用。

不及物动词检查

1.考场设置:由各州市考试部门确定。如需在县城外设置考场,须报省考试院批准。“广告”专业在昆明只有一个考点。

2.考生参加考试时应携带准考证、考试通知书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三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弊。凡违反考场纪律者,按教育部2011年第33号令及我省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及格。通过者将获得单科合格证书,未通过者将被允许参加该课程的下一次考试。考试成绩公布在“云南招聘频道”,考生登录http://www.ynzk.cn网站查询。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州(市)招生考试机构申请评分。经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统一到省招生考试院进行评分,核对无误后通知考生。省招考院不直接检查考生成绩。

4.考生考试时间和临时考试复习假的占用按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1987年发布的《关于自考考试假、复习假和发放自学考试奖学金的规定》执行。

5.考试期间,除《高等数学》外,其他科目考生可随身使用计算器,但不得有程序存储功能或相互借用。不允许使用具有存储、接收和传输功能的电子工具。考生进入考场禁止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否则视为作弊。

6.同一考试期间,考生只能选一门课,不能选两门。

7.自学考试系统中NCRE分数的使用:

根据国考委办函〔2004〕148号文件:

(1)NCRE课程暂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部分专业课程衔接。

(2)取得NCRE一级证书者,可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含理论考试、计算机考试)中免修计算机应用基础(0018)或计算机应用技术(2316)课程。

(3)取得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计算机)证书者,可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免修高级语言程序设计(0342)课程(含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

(4)取得NCRE三级PC技术(笔试和计算机应用)者,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可免考《微机及其接口技术》(2319)和《微机原理与应用》(2277)课程(含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

8.自学考试系统中公共英语考试系统分数的使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参加PETS二级或PETS三级考试,笔试合格者可直接替代大专或本科公共英语(即英语(I)和英语(II))考试成绩,并获得相应学分(PETS二级替代大学英语(I),PETS三级替代本科英语(II),但英语专业不能替代)。考生是否参加相应的口试,取决于考生是否要求PETS证书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专业。

9.汉语言文学本科专业毕业论文答辩定于每年5月和11月分两次进行。考生可联系云南师范大学文学院答辩。本科“口译与听力”和专科“听力与口语”的考试时间由云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安排。请候选人与他们联系。

10.已取得该专业全部课程资格证书的考生,如果该专业有实习、设计、毕业论文等考核要求。,应及时联系当地县(市、区)考办或主考院校进行实习考核,并在取得合格成绩后方可办理毕业证书。

七.教材供应。

根据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的要求,在我省招考院设立自学教材部,为考生订购自学教材。为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云南省招考院教材部郑重承诺“向考生供应正版自学教材”。同时希望考生自觉抵制非法盗版活动,拒绝购买非法盗版教材。教材部地址:昆明市学府路61号,联系电话:0871-65162385、65128689。

八、教育和毕业生的使用。

我省自学考试有专科和本科两个层次。考生已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如果你通过了思想道德鉴定,你可以获得文凭。获得毕业证书的人的学历得到国家的承认。毕业生的使用和待遇按照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关于高等和中等技术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若干问题的通知》(86)第10号执行。

九、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放课程教材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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