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试卷申请和毕业申请即将开始。现将报名期间考试报名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1.办理时间:6月8日、12日、13日、14日、15日。工作时间是早上8: 30到11: 30。下午13:30-16:30 6月16日至7月17日毕业审批期间,暂停考生报名。7月18日起,恢复周二、周四正常办理。
2.办理地点:北京教育考试院一楼考生接待室(北京市海淀区执信东路9号,执信桥以西约200米)。乘车路线:425路、16路、635路、690路、云通109路,至执信桥北下车。
3.办理内容:参加考试、免试、转学考试、出具证明信等。
4.特别提示:除原规定北京自考、北京文凭考试、北京自考应用技术专业毕业生无需办理同专业本科手续外,只需一次缴费即可参加考试的自考本科专业考生,无需办理参加考试手续。专业如下:护理(独立本科)、采购与供应管理(独立本科)(中英合作专业)、经济学(独立本科)、物流管理(独立本科)、文化产业(独立本科)、酒店管理(独立本科)、人力资源管理(独立本科)、能源管理(独立本科)。计算机通信工程(独立本科)、风景园林(独立本科)、财务管理(本科)(中英合作专业)、工商管理(本科)(中英合作专业)和项目管理(独立本科)。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可以不办理考试手续,但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资格预审后,方可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资格。本条规定未涵盖的本科专业考生原则上须办理参加考试手续后方可申请论文。
5.温馨提示:6月8日、12日、13日、14日、15日考试报名安排,主要针对本期报考论文、毕业的考生。建议未申请本论文或毕业的考生错开这个接待高峰,在其他报名接待日的办公时间前来办理报名业务。也建议在此期间申请论文或毕业的考生,可以在6月8日前的接待日申请业务。考生接待日详情请参考2016年《考生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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