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教育考试院,各市(州)、县(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为做好201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教师资格证“教育学”和“心理学”(以下简称“两学”)考试工作,确保考试安全、稳定、有序,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
3月1日至3月10日。
二、报名地点和考试地点。
(1)只申请自考课程的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所在市、州(有考点的县)招生考务处(学院)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领取《考场座次通知单》,在《考场座次通知单》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2)根据省教育厅安排,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教师资格证“两学”省级考试不再在我省举行。仅取得教师资格证“教育学”或“心理学”单科证书者,可参加2016年4月和10月两次补考。上半年,西宁市教育考试院负责“两学”省级统考补考工作,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与自学考试同步。
1.报考“两学”考试和自考的考生须在西宁市教育考试院(地址:西宁市黄河路80号,银隆宾馆旁)报名。
2.只参加“两学”考试的考生将在其户口或工作学习所在地的市、州招生考试院(学院)进行报名。
第三,注册方式。
首次报考自学考试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报名(采集报名信息和数码照片);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或“两学”考试的考生只需持准考证原件报名,参加“两学”补考的考生还须持有有效期内的“教育学”或“心理学”证书。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按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考点设置。
自学考试和“两学”考试考点必须设置在标准化考点,不得设置在生(校)单位或培训机构。考点不得私自设置考点或在考点以外的地方组织考试,以供参考。
动词 (verb的缩写)考试时间
4月16日上午9: 00-11: 30下午2: 30-5: 00。
4月17日上午9: 00-11: 30下午2: 30-5: 00。
第六,报名考试费。
自学考试不收报名费。“两学”考试费仍按原标准收取,报名点按4元/科预留。
七、考试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两学”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招考办公室要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精心安排,精心组织,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积极加强与公安、保密、信息产业、宣传、互联网信息办公、广播、卫生防疫、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对互联网不良信息的监测和打击,防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非法传播考试信息。要加强考试工作管理,针对本地区考试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考试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把考试安全放在最突出的位置,确保考试工作有序开展。
(二)做好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各地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发布的《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规定》,认真梳理、细化工作方案和要求。认真做好试卷的收集、运输、保管、发放、回收、上交工作,做到无缝衔接,不留死角。所有试卷保密室、试卷分发处、答题纸存放处、试卷评卷处应安装至少2台摄像机的视频监控,工作时进行全程视频记录。并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约机制,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培训,认真落实试卷流转过程中的双岗或多岗监管。试卷安全室开放前,应当会同当地公安、安全部门验收。严禁将不符合标准的试卷存放在保安室。试卷(备用试卷)存放期间,加强保密室值班和巡视,每6小时回放一次保密室监控视频。试卷分发场所监控视频即时回放。设置从考场到考场的封闭专用通道。监考人员收到试卷后,必须通过专用通道直接进入考场,整个过程必须在考点考试工作人员的监督范围内。同一个考场的两名监考人员必须同时到场领取试卷,直接进入考场。
(3)切实做好考试工作人员的选拔、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把所有考试职责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提高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工作能力。人防和技防并重,加强考生入场时的身份识别和携带物品的核查,同时对所有监考人员进行违禁物品(如手机、摄影、摄像机、扫描设备)测试。考试中心应安排足够的时间让考生在考试前进行安全检查。考生、工作人员、监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严格控制入口。安全人员按考场分工负责,规范使用安全设备,落实安全责任。严明考试纪律,坚决制止和查处违纪、舞弊行为,加强考场周边环境管理,采用无线信号检测和屏蔽,防范和打击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作弊和高科技作弊行为。加大检查检查力度,有效防范和制止各种形式的违纪、舞弊行为。坚决维护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
(四)加强考点和考场的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考试期间,应启动省、市、州考试指挥平台,充分发挥考点监控室作用,实施有效巡查监控。严格按照《青海省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管理办法(试行)》(青招委发〔2013〕13号)要求,各级招考办和考点要认真做好考前标准化考点的调试和准备工作,考前加强与当地网络运营商、电力部门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考试期间网络、电力安全畅通。考前10天:清理、维护、调试考区保安室视频监控设备;考前两天:各考点将监控节点名称改为:考区-考点名称(简称)-考点编号。考场号根据考试安排设置。考试前一天:在考点安装调试无线电监控屏蔽设备、安检设备、识别设备,调整各类设备的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一致。考区应及时安排考点时间表,并在考试前报送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和州(地、市)招考办。各级考试部门要组成有纪检监察部门参加的视频监控检查组,负责所辖考场的在线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联系考点,按规定和程序处理,做好视频和资料的保管和核实工作。
(五)对考生进行宣传和诚信教育,做好诚信档案的记录和报送工作。加强《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刑法修正案第九条》宣传,与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建立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六)加强安全防范,制定应急预案。为确保考试顺利实施,各级自学考试机构应加强安全教育,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制定预案实施细则,加强培训和演练。考前要认真梳理各环节,做好自查排查,把影响考试顺利进行的各种隐患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在相关部门的指导配合下,认真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应对预案,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应对和科学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加强监管,从严查处。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自学考试全过程管理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和营私舞弊行为。因涉嫌腐败或玩忽职守造成泄密或集体违纪舞弊的,对相关人员依法依规处理,同时追究相关负责同志的领导责任。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并在考试前向社会公布。
(八)严格执行考试值班和信息报送要求。各级招考办要做好考试值班工作,并加强对值班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附件1-13的要求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九)各州市招考办要通过各种形式提前向社会和考生公示报名地点、报名表、考试地点、领取《考场入座须知》和单科证书的时间和地点,严格审查补考资格,绝不允许新生报考。报名时,应告知每一位考生报名地点、考试地点以及考场座位通知的领取时间和地点安排。
(十)各考区(考点)要通过温馨提示或致函考生的方式,提前向广大考生宣传网上阅卷和答题要求,并对监考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网上阅卷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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