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主考院校、市级招生考试机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及相关学校:

2014年4月,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省教育厅印发《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皖考委〔2014〕2号)。一年多来,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建设呈现出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学习服务中心从10多个增加到40多个,注册学生超过1万人。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确保持续健康发展,针对学习服务中心建设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省教育厅在广泛征求各地、各校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修订了《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现将《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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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关于印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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