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自学办公室:
为加强我区自学考试新增专业管理,促进自学考试新增专业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现将《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增专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增专业课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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