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部署,结合辽宁省自学考试工作实际,从2016年开始,我省将实行自学考试电子转考。
离开原市(县、区)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办理转学手续。考试按照转学方向分为转出和转入;按照转移范围分为跨省转移和省内转移。包括转省转省,转省转省。转学考试采用电子转学考试方式进行。电子考试迁移是利用信息技术实现考试迁移,交换考试记录电子记录的过程。
电子考试涉及一系列相对复杂的数据传输过程,主要由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完成。考生最需要了解哪些变化?
一、考生申请转出的方式考生需登录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服务平台”链接“辽宁招生考试窗口”网站),填写转出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转出申请。
二是增加了省内转移现场确认环节。为规范选调流程,更好地为考生服务,省内选调考生需到选调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三、办理转出转入的时间:上半年为2月23日-29日;下半年是8月1日-15日。转出地点确认时间:上半年为2月23日至3月1日;下半年是8月16日-31日。在省级招办规定的上述期限内,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可作出具体规定。
转外省确认时间:上半年3月21日-25日,下半年9月19日-23日。省内转学时间:上、下半年为理论课报名时间(上半年报名时间为去年12月10日至今年1月25日;下半年报名时间为6月10日至7月25日。),具体时间由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如果考生想了解更多关于电子转学考试的知识,可以关注本网站相关栏目的文章《辽宁省自学考试转学考试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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