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于1月8日-10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2015年12月21日,省教育考试院召开自学考试工作会议。市考办分管领导、考务负责同志等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教育考试院汇报了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关于征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笔迹信息的通知》的要求。自2016年起,考生的手写信息将在每门课程的自学考试中收集,并与合格课程的分数一起记录在考生的考试记录中。
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各级考办统一思想,明确职责,认真做好2016年1月自学考试的组织工作。一要强化领导责任,明确工作职责;二是强调考试安全,打造“安全自考”;三要加强考试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四要制定应急预案,及时沟通反馈。
会上,我省还对新修订的监考程序,以及考生考场记录卡、笔迹采集卡、条形码等新考试材料进行了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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