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即将开始,现将有关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网上申请和网上支付时间:1月5日-10日,每天8:00-22:00;
2.现场报名时间:1月5日-10日、8: 30-11: 30、14:00-17:30;
3.理论课考试时间:4月16日-17日;具体考试课程安排可登录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外网,http://zk.hebeea.edu.cn)。详见2016年4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
二、报考方法
1.登记
(1)新生须登录外网,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图片信息(近照、蓝色背景、免冠图片信息,JPG或JPEG格式,不小于15K,高×宽48x33mm,此图片信息将用于毕业证)。成功完成后,您必须携带身份证到选定的注册点验证身份证信息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考试合格者经考生确认签字后,获得初始密码完成报名。未通过考试的考生须修改网上填写的信息,并在报名现场重新报名。
(2)未取得初始密码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就近选择报名点,核实身份证信息并当场采集指纹信息。如果通过验证,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即可获得初始密码并完成注册。未通过考试的考生须到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信息修改,本次不予注册。
(3)身份证不能识读信息(含临时身份证)的考生须到市教育考试机构现场报名。
(4)申请缴费前,初始密码必须由考生修改。登录密码严禁泄露给他人,考生泄露密码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申请付款。
(1)考生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认真选择课程,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核定的现行标准执行)。缴费成功后,申请课程不予修改,申请费不予退还。
(2)报考限制类课程的考生须先通过外网选择限制类课程,然后在报名期间到选定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缴纳限制类课程报名费。考试合格者由报名点在线支付。
三、注意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九)》第25条规定:
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组织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将第一款规定的考试试题、答案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考试作弊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或者让他人代为参加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自2016年起,监狱管理类和公安管理类课程的报考方式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对报考这两个专业“限制类课程”的限制。考生可以选择任何地方报考。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监狱管理的申请人仅限于人民警察和监狱、劳动教养系统的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对监狱、劳动教养工作感兴趣的人员。
公安管理报考人员仅限于公安民警(含铁路、交通、林业和民航民警)和武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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