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自考考生: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粤考办〔2015〕41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见附件)从2016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始执行。请仔细阅读并遵循要求。
附件:《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2016年版)》。
(1)自学考试试卷有两种:一种是“问答一体化”试卷,题目为“课程名称试卷”(简称“问答一体化试卷”);一种是“问答分离”试卷,试卷头为“课程名称调查表”+“课程名称答题纸”或“课程名称试卷”+“课程名称答题纸”(“问答分离试卷”简称)。考生答题时,将问题和答案组合成一张试卷,选择题在答题卡上作答,非选择题在试卷上作答。分题答题、选择题和非选择题都在分题答题纸的答题纸(答题卡)上作答。如果你不按要求回答,答案将无效。
(二)考生在考前20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规定考场,对号入座。考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考点和考场。士兵、警察和其他纪律人员不得携带武器或制服进入考点和考场。
(3)考生除必要的文具外,不得携带任何其他物品进入考场,如2B铅笔、钢笔或黑色字迹的钢笔、尺子、三角形、圆规、橡皮等。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寻呼机、对讲机、手机)、电子计算器(可使用计算器的课程除外)、电子记事簿、电子记忆录放设备、照相机、电子录像设备、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可以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存储功能。
(4)考生入座后,应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供监考人员验证。
(5)考生在收到试卷和答题卡后,首先要检查试卷上标注的课程名称和代码是否与自己当时报考的课程名称和代码一致,并检查有无缺页、漏题和字迹不清的情况。如果是,他们应该立即举手向监考老师报告。与试题内容有关的任何问题不得向监考人员提出。答题前,考生必须在试卷和答题卡规定的位置正确、清晰地填写自己的准考证号、姓名、考点名称、考场号、座位号、课程名称等信息,并按要求在规定位置贴上条形码。凡错写或漏写准考证号、姓名、座位号、课程名称,或未按要求粘贴条形码的,答案无效。
(6)考生在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七)考试结束后15分钟内,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每门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不得交卷。考试结束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已到岗的考生须在点名卡签名框内签名确认。不签字的人将被视为缺席考试。
(八)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试卷和答题纸的要求答题。答题卡发放后,按要求认真复印答题卡“考生笔迹确认”部分规定的文字,不复印者不予办理跨省转学考试等业务。答题纸上,在“选择题答题区”,考生须用2B铅笔填写,其他区域须用钢笔或黑色字迹的钢笔填写;答题试卷时如果需要画表格、图画或辅助线,还必须用钢笔或黑色字迹的钢笔。为保证试卷扫描清晰,可以先用铅笔画线、画图,再用钢笔或字迹为黑色的钢笔画黑色;试卷、答题纸严禁使用涂改液、修正纸、修正带;不要把答案写在草稿纸上;不要将答案写在分割线的左侧或超出试卷页的中间分割线;不要在任何试卷和答题纸上做标记。不按规定答题,答案无效。
(九)考场必须保持安静。考试期间,考生不得在考场内互借文具;不随便说话,不随意走开,不抽烟。不得夹带、偷窥或抄袭;不要交头接耳,四处看看;不允许更改卷和复制卷;没有冒名顶替者。
(10)每次课程考试允许考生离开考场前,考生除因突发疾病经考官同意可以离开考场外,不得因其他原因离开考场。同意离开考场的考生将根据试卷离开考场。
(十一)考试信号结束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和答题卡按页码顺序摆放,并放在桌子上。监考人员检查整理后才能有序离开考场。不要拿走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违反规定的,按违法处理措施处理。
(十二)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监考人员的正常工作,不得扰乱考点和考场秩序。监考人员有权按要求处理考场上的任何违纪、违规、乱象。考生严重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通知其所在单位。违反规定的,按违法处理措施处理。
(十三)考试期间,考试中心实行封闭管理。除质检员、本考点考官、本考场监考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场。除考点工作人员外,未经考点所在地考试办公室批准,其他任何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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