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自学考试办理学历证明须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符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要求的考生,在办理毕业登记手续后,因职务晋升、报考公务员、继续深造等特殊情况,急需颁发学历证书的,可按照以下说明办理:

1.学历证书受理时间:

上半年法学本科专业在6月20日之后,其他专业在7月1日之后。后半部分为12月20日后(不接受节假日);省自学办公室在周二和周五受理考生的申请材料。考生将于下一个申请日后三个工作天的星期二及星期五收到成绩。

2.报考本科学历证书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其资格预审和认证信息,经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录取。

3.考生在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证明,注明办理原因;

(2)市(区)招考办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或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的《学历证书申请表》。

(3)报考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科)专业的考生应提供机械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申请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科)毕业的考生应提供电气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申请行政管理专业(独立本科)的高校考生应提供其高校成绩单。报考护理(专科、独立本科)、社区护理(专科、独立本科)、药学(独立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按专业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执业证书(注:证书上须出现“执业”二字)。医学相关专业中专或专科毕业生申请营养、食品与健康(专科)专业毕业,需提供中专或专科学历。

4.受理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省教育考试院信访接待室。

5.电话号码:(020)38627844,38627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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