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学考试办理毕业证书的流程。
(一)考生到报社收集资料,网上申请并打印《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
(二)填写《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考生用黑色签字笔或签字笔填写《广东省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此表相关栏目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无工作单位,可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盖章)。
(三)初审和提交材料。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自学毕业证书需提交的材料:
专业:
1.网上打印的《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本科:
1.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于12月7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填写资格预审及认证信息,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查验。
2.网上打印的《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3.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两证应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本科专业毕业生往届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对于一些申请特殊专业的考生:
(1)报考B030302行政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的考生,需提供完整的学历成绩单。如果之前的学历是自学,请提供之前学历的毕业生登记表。
(2)报考护理(专科、独立本科)、社区护理(专科、独立本科)、药学(独立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按专业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执业证书(注:证书上须出现“执业”二字)。医学相关专业中专或专科毕业生申请营养、食品与健康(专科)专业毕业,需提供中专或专科学历。
(3)报考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科)专业的考生应提供机械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申请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科)毕业的考生应提供电气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以上材料需用A4纸复印。
6.申请毕业证及提交材料时间:2015年12月20日前。
二、考生注意事项。
(1)如果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年级等数据发生变更,必须在11月1日前办理变更手续,否则将延迟半年申请毕业。周二或周四可以到东莞招考办办理变更手续。您应填写《自学考试报名资料更正申请表》,并提供公安部门的证明材料,以及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二)市级考办只对考生的毕业材料进行初审,而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须经省级考办审定。
(3)申请毕业后,如有急需颁发毕业证的,考生可先复印《毕业生登记表》并自行保存,须到省考试院自行办理。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省教育考试院信访接待室。电话:(020)38627844,38627855。
(4)毕业报名考试成绩一般在2016年5月底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根据教育部的规定,自考文凭只发一次,遗失不需要补发。毕业证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收据到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地址:东莞市程楠区三元路8号报业大厦6楼)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应出示代领人身份证、毕业生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应与授权委托书在同一张A4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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