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下半年北京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办理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2015年下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即将进行。现将考生毕业程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时间为2015年12月8日上午9时至2015年12月12日下午5时。考生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http://www.bjeea.cn)网站进行网上毕业申请。点击“自学考试”→“自学考试营业厅”,登录“考生个人中心”,在“业务办理”中选择“2015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报”。考生需缴纳10元/人次的审批费。该应用程序采用在线支付的形式。考生通过初试后将及时缴费。付款时间为12月8日9: 00至12月17日24: 00。

第二,本次毕业将推出新的毕业申报系统,完成考生的毕业申报、资格预审提交和缴费。在线申请完成后,系统会自动进行初审。已通过考试的考生无需到区考办进行初试,可直接网上缴费;未通过系统自动考试的考生,须按照网上申报凭证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携带全部材料,现场提交毕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考生应及时缴纳网费。

3.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Xuexin.com)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进行资格预审(含本科毕业)。如果找不到结果,候选人应在Xuexin.com获得资格认证,查询和认证费用应由候选人自己承担。学历查询和认证的具体方法请参考网站“2015年下半年毕业申报和毕业论文申报热点问题解答”。

从本期开始,考生的资格预审通过上传“薛鑫教育调查结果”在线提交。com或考试院网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报告》图片(可使用网站页面截图或纸质材料照片),并将资格预审信息录入毕业申报系统进行查验。考生考前学历个人信息与自学考试系统相比有变化的,应在区考办初试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认证时间长短不一,需要做认证的考生要抓紧时间提前,以免耽误毕业。如考生因学历认证时间较长,在毕业申报期间无法在系统中提交学历报告图片,可先将毕业证图片发送至申报系统作为资格预审说明,认证完成后,学历报告复印件应及时提交至北京教育考试院一楼大厅信息处,但提交时间最迟不得晚于12月25日。未提供学历查询结果报告、学历认证报告或者学历认证不合格的,视为不具备本科毕业自学考试条件,毕业审批不予通过。

4.关于本次毕业申报中的热点问题,请参考本网站信息发布台“2015年下半年毕业申报及毕业论文申报热点问题解答”。

五、申请连锁经营(大专)和网络媒体设计(大专)毕业生,证书如下:

(1)报考连锁经营(专业)的考生。

1.中等职业(中专)学生:符合发放自考毕业证书条件的,由我校相关教师负责发放给考生本人。

2.社会候选人:

领取时间:2016年1月16日-1月17日(8: 30-17: 00)。由于金融职业学院1月17日后进入期末考试阶段,领证只需两天。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

征集地点:北京财贸职业学院东四校区105办公室。

(公交线路:674路、24路公交车在乐言胡同站下车;101,609,619,109辆电车,112辆等。在朝内街站下车。在地铁5、6号线东四站下车,在东南出口出站,向东步行700米或乘坐101、609、619、109、112路有轨电车,在朝内街站下车。)

联系人:徐老师电话:65140198。

(2)已申请网络媒体设计(专科)毕业的考生。

1.中等职业(中专)学生:符合发放自考毕业证书条件的,由我校相关教师负责发放给考生本人。

2.社会候选人:

征集时间:2016年1月11日-1月12日(8: 30-17: 00),联系人:陈老师,电话:82529571。

接机地点:北大东门对面方正大厦218办公室。

(乘车路线:110路、699路、614路、365路、432路、664路、681路公交车,在中观园(北东门)下车;在地铁4号线北东门(C出口)站下车。)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前来领取证书及相关材料。

不及物动词非学历证书申请:

1.在东城区自学办公室申请电子商务中级、高级证书。

2中英合作经营管理与财务管理专业(基础科)和(管理科)证书由各区自学办公室申请,证书也在各区领取。证书将在2016年7月颁发下一份毕业证书时领取。符合发证条件的考生(详见附件1、附件2)将在毕业初试时当场向区考办提出申请,并提交准考证及准考证复印件。已通过中英合作经营管理与财务管理专业(基础课)毕业考试的考生,将自动申请基础科高级证书,无需现场申请。通过中英合作经营管理与财务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考试的考生,必须符合颁发管理科证书的条件,方可申请管理科证书。

七、考生办理毕业手续时,不得更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照片等基本信息。第一代身份证号未自然升级的考生可以在毕业申报系统中自然升级,即15名考生升级为18名考生(‘19’在出生年份前加,最后一名考生加校验位)。不属于身份证自然晋升的考生,基本信息不变。

八、自学考试毕业申报专业课程及替代关系根据公布的计划,对于50周岁(含)以上考生,可适当放宽旧课程使用时限。

九、申请过程中,计算机系统未能提取成绩的课程,考生应根据成绩单如实记录成绩和考试时间,并在初审时提交成绩单。具体补录方式见“2015年下半年毕业申请和毕业论文申请热点问题解答”中“补录课程”的说明。

十、考生应按要求填写简历和自我总结,简历按时间顺序由远到近,由高中开始填写,数字以英文半角状态输入,时间间隔栏用小键盘上的减号表示。自我总结不应超过500个汉字。建议考生在粘贴前用WORD编辑。

十一、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毕业手续的,当期不予补办,可参加下一次申办,毕业时间也同下一期。

附件:

1.中英合作经营管理与财务管理专业非学历证书颁发条件(基础部分)。

2.中英合作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专业(管理科)非学历证书颁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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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自学考试北京下半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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