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关于办理2015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手续的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根据省自学考试办公室要求和我市实际,现将2015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报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毕业登记的前期工作。

(1)下半年申请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完成考生信息的转学、免考、更正(包括升级身份证号)等手续。逾期申请者不能申请本次毕业。

(2)根据《关于做好我省自学考试考生资格预审报名工作的通知》(粤考办〔2014〕52号)文件精神,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于11月20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填报资格预审及认证信息,并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查验。检查合格后才能申请本科毕业。

我省资格预审为自学考试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也需要提供资格预审证明资料。

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下列学历之一进行报名:

(1)Xuexin.com颁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提供网上验证码,网上验证码有效期自注册之日起不少于25天;

(2)国家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资格报告》需提供报告编号;

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外国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证书编号;

(3)同时申请自考和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学院的准考证号。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自考本科专业毕业报名时未取得资格预审毕业证的,在填报资格预审信息后,暂不填报资格预审学位证号和资格认证信息,但须提供所学专业的纸质证书及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至省自考办(可由考生个人或学校集体提交,须于11月20日前报省自考办)。

(5)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自考本科毕业申请后,提供专业及预计毕业时间证明的,须于2015年1月15日前登录广东省自考考试管理系统,填写学前毕业证号及学前认证信息,报省自考办核验。未按时填报的,视为放弃毕业申请。

本市考生可在以下地点办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报告》:

①中山市龙腾大学生就业中心代办机构,地址:中山市石齐区学院路1号(中山学院北门),办理时间约7-20个工作日,电话88229171、88365277。

②中山市智海人才市场代理机构,地址:孙文东路50号半山翠园出口,办理时间约15个工作日,电话8887626。

学历认证需要很长时间,考生必须提前做好。提交本科毕业材料时不能提供学历认证结果的,不予受理。

二、申请毕业登记必须具备的条件。

(a)所有必修课程均合格。

(二)所选课程达到最低学分或课程数量。

(3)本科毕业生的附加课程已达到各自班级要求的最低学分或课程数。

(四)实习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毕业专业和考官学校一致。

(五)有违规记录的,已达到延迟毕业年龄。

(6)满足毕业专业的其他要求。具体见具体专业的毕业说明书。

(七)未办理本专业毕业证书的。

三.信息确认。

申请毕业前,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www . stegd . edu . cn/Self EC/),确认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照片及各科成绩等。,并通过“信息维护”完善《毕业生登记表》的正面信息(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确认无误后再申请毕业。(方法:考试报名管理→基础信息维护→填写考生相关信息并保存)。

四.程序和时间安排。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合格课程选择毕业专业,符合毕业要求的可登录广东自考管理系统申请毕业。

(1)毕业申请时间:2015年12月15日-18日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stegd.edu.cn/selfec/),选择“考生入学”,登录后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1)在左栏“毕业管理”中选择“毕业预测”,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2)选择左栏“毕业管理”中的“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按照系统提示操作。

(2)研究生报名表打印要求:网上申请毕业成功后,考生需用激光打印机打印《研究生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用80g/m2以上的A4纸。打印前注意安装PDF软件。如考生不能按要求打印,可于12月19-20日在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打印《毕业生登记表》(前往打印的考生须先完成网上申请)。

注意:取消毕业生登记表的页眉和页脚,按IE浏览器左上角的“文件”,选择“页面设置”,清除“页眉”和“页脚”中的所有符号,按“确定”,关闭该IE浏览器,重新登录系统。

《毕业生登记表》必须由考生所在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公章名称必须与《毕业生登记表》正面“工作单位”栏信息一致。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到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提交毕业申请材料;

(1)领料时间:12月19-20日(共两天),上午8: 30-12: 00,下午14: 30-17: 30。

(2)地址:中山市艾博六路12号中山市人才发展中心大楼一楼左侧办证大厅,紧邻市委党校。电话:0760-89989286。

(4)需提交的毕业材料(以下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

(1)《毕业生登记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填写简历,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在同一张A4纸上)。

(3)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资格预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以下专业的考生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科)专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机械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2)申请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科)毕业的考生应提供电气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3)报考行政管理专业(独立本科)的考生需提供本人的大学成绩单。

④报考护理(专科、独立本科)、社区护理(专科、独立本科)、药学(独立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按专业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执业证书(注:证书上须出现“执业”二字)。

⑤医学相关专业中专或大专毕业生申请营养、食品与健康(专科)专业毕业需要提供中专或大专毕业证书。

动词 (verb的缩写)特别声明

(1)我中心仅对考生的毕业资料进行初审。无论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期末考试及解释权归省、市招生考试中心。

(2)考生须于2015年12月20日前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如果因为没有按时提交而耽误了毕业申请,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取得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将在完成毕业手续五个月后颁发。考生可以在2016年5月左右拿到毕业证。届时,考生必须携带毕业收据、身份证和准考证领取毕业证书。请关注中山招聘网发布的通知(http://www.zszk.com/)。毕业时间以办理毕业手续为准。

(4)申请毕业后,考生可先复印《毕业生登记表》,自行保存。如急需颁发学历证书,须自行到省考试院办理。受理地点为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省教育考试院信访接待室,电话:020-38627844、38627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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