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关于办理2015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核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女士们先生们:

2015年即将开始办理自考毕业生手续,市级办理时间为11月24日至26日(周二至周四)。各县(市、区)办理时间请及时咨询当地自学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须缴纳全部单科证书原件(含实验、实习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证书)和转免试证书(调入外省考生,本省课程不少于5门,本科课程不少于4门)。

成绩单遗失或实习(论文)成绩未发放的考生,只要能在省教育考试网(www.zjzk.cn)找到,将打印并加盖自学办公室公章予以表彰;毕业期间不申请免试。

2.必须提交所有新旧门票原件(包括省内其他城市的门票)。

国家计算机等级证书和国家英语等级证书的换证需提供证书原件或成绩通知单(全国各地均可使用该证书,但外省的需经国家网站审核,查询地址为http://chaxun.neea.edu.cn)。

2014年12月31日以后取得的非学历证书,除教育部考试中心和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组织实施的以外,不再认定为学分。

3.必须提交本人目前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必须与毕业生登记表中的相同)。

4.护理专科毕业者须提交护理中专毕业证书复印件。

5.本科毕业者须另行提交:①大专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当地自学办公室审核后退回;(2)毕业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原毕业学校人事部门印章或教务处印章方为有效);③在库进行学前教育电子注册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案表有效期至少至2016年1月31日。未注册的,须提交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3)。

6.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研究生报名申请表》,可在衢州教育网招生考试栏目(www.qzedu.net)下载。

7.申请毕业资料时,要求本人来数码相机(办理毕业证)并提交近期免冠2寸照片(办理文字存档)。

8.电脑录入后将《毕业鉴定表》交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无工作的,交户口所在地街道)并由单位签字鉴定,须于11月26日前交回自学办公室。考虑到部分外国考生往返的不便,附件《毕业鉴定表》可下载打印在A4纸上。经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和个人鉴定(并加盖公章)后,进入时交考办打印。鉴定表必须用墨水笔和签字笔填写。

9.交毕业考试费要50元。

10.办理地点:市教育考试院4楼(莲花中路129号),电话:3071319。

11.申请毕业时,请仔细参考考生必修课或新老专业计划课程替换表,确定从哪个计划毕业。专业选修课中的公共政治课必须使用现有的计划,旧的公共课不能替代,但可以作为选修课。选修课不实行区间学分制,所有课程必须达到60分以上。

请大家互相转告,密切配合,市汇总后立即上报省教育考试院,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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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衢州自学考试下半年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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