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考试委员会、省考试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自学考试实际情况,特制定201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特此公告如下:
1.社会委托启动考试的专业有:汉语言文学、英语、商务英语、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方向)、会计(会计电算化方向)、连锁管理、护理、药学、船舶与海洋工程(航海技术方向)、船舶与海洋工程(海洋工程方向)、汽车维修与服务、法律、行政管理等。数控技术应用、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加工方向)、焊接、文秘与办公自动化、视觉传达设计、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方向)、学前教育、工商企业管理(国际企业管理方向)、广告、环境艺术设计、酒店管理、时尚艺术设计、计算机信息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与应用及计算机硬件维护等。
业务部门委托的专业有物流管理、能源管理、劳动保障等,其中劳动保障专业停止接收新生。
社会委托的本科专业有:汉语言文学、英语、商务英语、会计、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护理、药学、视光学、营养学、食品与健康、船舶与海洋工程(航海技术方向)、船舶与海洋工程(海洋工程方向)、法律、行政管理、社会工作与管理、日语、韩语、工商企业管理。应用化学、石油工程、交通运输、机电一体化工程、采矿工程、珠宝与材料技术、机电设备与管理(矿山方向)、汽车维修与检测、电子信息工程、模具设计与制造、学前教育、广告、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初等教育、教育技术、旅游管理、工业工程、计算机信息管理、新闻学、国际经济、贸易与金融。
业务部门委托的本科专业包括:物流管理、能源管理、中医药、公安管理、国际经济法、公司管理、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应用型本科专业包括:会计学、工商企业管理、商务英语、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畜牧兽医、电厂热力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服装设计与工程、数控技术、计算机软件、视觉传达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市场营销、动画设计、园林及计算机设备与器材。
2016年上半年,全国共有106个专业,37个专科专业,69个本科专业(其中应用型本科专业18个)。其中,会计学、药学、国际经济法、工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工业工程、计算机信息管理、金融学为9个本科专业,我省普通高校有本科生“二学位”专业计划(含三批本科生)。其他专业不接受“二级”考生。劳动和社会保障(学院)计划专业自2015年4月起停止招收新生,2017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17年12月最后一次毕业,2018年不毕业。计划包含商务英语、商务企业管理(商务企业管理方向)、药学、行政管理、韩语、商务企业管理、商务企业管理(国际企业管理方向)、服装艺术设计、计算机信息管理和计算机与应用、商务英语、行政管理、韩语、商务企业管理(含第二学位)等10个专业,计算机信息管理(含第二学位)、商务英语(应用型本科)等6个本科专业从2016年起停止接收新生,从2018年起停止安排课程考试,2018年12月最后一次毕业,2018年起停止毕业根据《关于调整物流专业与采购供应管理专业中非文凭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15〕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物流管理(专科)专业自2016年4月起停止接收新生,2017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17年12月最后一次毕业,2018年不毕业。考生原则上应在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证书课程的认证和免试程序。
二.报考人员及报考条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人员为中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文化程度限制,均可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工作规定》,教考〔2009〕1号)。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专科至专科)毕业的考生,必须持有高等学校颁发的大专(或以上)学历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审核该学位的依据是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办法,教考〔2014〕138号。
社会委托的高考报考条件:护理专业限于毕业于中等卫生(或护理)学校,具有2年(含2年)以上临床护理经验,具有护士资格证,目前在护理岗位工作的护理专业报考。
社会委托申请本科专业的条件:机电一体化工程仅限工科院校毕业生;护理专业毕业、目前在职并具有护士资格证的护理专业人员、护理教师、护理干部报考;药学专业仅限于医学、药学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学生。
业务部门委托的本科专业报考条件:公安管理专业限于国家承认的各专业毕业的在职警官、武警警官;中药学专业限于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中药学、中医学及相关专业的大学毕业生,以及具有其他大专以上学历和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人员(医药商品采购人、中药商品采购人、中药配药员等)。)也可以申请。
尚未更换新准考证的国内考生,需等到市(区)招考办办理确认成绩合格手续,并将新准考证更换为单科资格证书、执业环节资格证书和资格证书。申请免试和资格认证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提出申请。外省调入考生和省内考生转外省或省内复试,具体办理时间由各市招考办另行通知。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2016年上半年考试时间为4月16日、17日。各专业考试课程及时间安排见附表。
四.注册程序所有专业不需要集体注册。考生可自愿选择到市、区招考办办理报名手续或参加学生组织集体办理报名手续。取消所有“二级”专业必须集体注册的要求。此类考生应持本科毕业证书和第一学位成绩单办理注册、资格认定、免修课程和毕业申请等手续。
动词 (verb的缩写)报名时间考试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15日至2016年1月20日,截止后不再办理。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等相关事宜由各市招考办另行通知。
六、考试要求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不得将其他非考试物品带入考场座位,但考试所需物品除外,如2B铅笔、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尺子、圆规、三角形和不带信封的橡皮。非考试项目应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不允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可以离开考场。除数学科目外,其他有特殊计算要求的考试科目可以携带不带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报考机电一体化工程、工业工程等专业的考生。有绘图和绘图内容的,可参加专业课程考试,携带绘图仪器和工具。考生应按要求在卡片指定区域认真完整地复制答题卡中“考生笔迹确认部分”的相关内容。如未按要求填写,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违反纪律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完成通知评分后,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自愿查询考试成绩。中国联通和小灵通用户可拨打16898555;中国电信用户可拨打16816789;中国移动、中国铁通用户可拨打961388;也可以登录“辽宁招生考试窗口”网站(www.lnzsks.com)的查询中心,或由市招考办负责通知考生。考生须持准考证在市招考办规定的时间内到市招考办领取成绩通知单。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在每次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周内持准考证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通知书,到当地招考办(大连至大连市教育局考试中心)申请成绩复核。取得专业考试计划最后一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在领取成绩通知书的同时办理毕业手续。
8.申请费考生申请理论课程。每门课程报名费45元(汉[2015]024号)。报考实践技能,每科缴纳报名费5元。执业考试费用按照考前考官所在学校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收取。免试课程认定和考试收费标准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辽财综〔2003〕478号)确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即自学认定费和免试课程审批费分别为30元/生。
九、其他考生报名、考试往返路费、食宿费由个人承担。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法正〔1982〕170号文件规定,在考生报名考试当天(含往返必要天数),单位将给予其不扣工资、不影响评奖的休假。
附表1:2016年4月辽宁自学考试考试课程安排表。
附表2:2016年上半年辽宁自学考试考试课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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