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下半年东莞市办理自考考生申请毕业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办公室相关规定,今年下半年东莞市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将于12月15日至20日在东莞广播电视大学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毕业的基本条件。

(一)、必修课成绩全部合格。

(二)、所选课程符合最低学分或课程数量要求。

(3)本科毕业生的附加课程符合最低学分或课程数量的要求。

(四)、实习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毕业专业、考官学校一致。

(5)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延期毕业时限。

(六)、符合毕业的其他条件。

(七)、未办理本专业毕业证书的。

(8)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照片及各科成绩均准确无误。

(9)上半年申请毕业的考生,须在5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转学考试、免考、批改考试资料等手续。下半年申请毕业的考生,须在11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转学考试、免考、更正报名资料等手续。逾期者不能申请本次毕业。考生可于周二或周四到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办理转免手续。地址:东莞市程楠区三元路8号东莞报业大厦6楼。

(10)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于上半年5月20日前、下半年11月20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填写资格预审及认证信息,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查验。如果他们未能在期限内填写信息,他们将无法申请当前的本科毕业。

二、申请毕业报名办法。

申请毕业手续流程:考生在网上进行毕业预测并打印研究生报名表→填写研究生报名表→上交研究生材料。具体来说:

(1)考生于12月15日至20日在网上申请毕业登记。详细操作说明请登录广东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点击主页面查看。网上申请毕业注册成功后,使用激光打印机,用80g/m2或以上的A4复印纸双面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打印时,应删除页眉和页脚,考生不得擅自修改。考生应仔细查看《毕业生登记表》正面,并如实填写背面相关栏目。

(2)毕业候选人需提交的材料:

专业:

1 .网上打印《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 .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两张卡应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本科:

1 .网上打印《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证需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本科专业毕业生(含广东省自学考试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或以上),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对于一些申请特殊专业的考生:

①报考行政管理类B030302专业(独立本科)的考生,需提供本人之前学历的完整成绩单。如果他们以前的学历是自学的,请提供以前学历的毕业生登记表。

②报考护理(专科、独立本科)、社区护理(专科、独立本科)、药学(独立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按专业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执业证书(注:证书上须出现“执业”二字)。医学相关专业中专或专科毕业生申请营养、食品与健康(专科)专业毕业,需提供中专或专科学历。

(3)申请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应提供机械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申请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科)毕业的考生应提供电气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以上材料需用A4纸复印。

三、毕业初试的时间和地点。

在网上申请毕业登记后,考生必须到指定地点办理初步毕业手续。网上不申请毕业登记的考生,可以到初试地申请毕业登记。

1.时间:12月15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两点到五点。

2.地点:东莞市莞城广播电视大学(东莞市莞城东一渠路157号)。

四.资格预审认证信息登记的类型和内容说明。

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下列学历之一报名。

1.薛鑫颁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com需要提供网上验证码,网上验证码有效期自注册之日起不得少于25天;

2.国家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合格报告》应提供报告编号;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外国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证书编号;

同时,自考专业和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应提供该专业的准考证号。自考本科专业报名毕业时未取得资格预审毕业证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暂不填报资格预审学位证号和学历认证信息。但必须向省自考办提供所学专业的纸质证书和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可由学校集体办理,统一报送省自考办)。

在东莞的考生可以到省学历资格认证中心东莞办事处办理:

东莞市教育评估中心地址:东莞市程楠区袁枚路22号冯硕广场1楼,电话:0769-22021666分机。611;

东莞广播电视大学地址:东莞市运河东路157号,电话:0769-22242918。

5.请注意以下事项。

1、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只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由省考试办公室负责审批。

2.未按要求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及相关材料,造成延迟申请毕业的考生,顺延至下期。

3.毕业报名的考试成绩一般在5月底通知考生。根据教育部的规定,自考文凭只发一次,遗失不需要补发。毕业证书应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准考证和毕业证书收据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应出示代领人身份证、毕业生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应与授权委托书在同一张A4纸上)。毕业地点:东莞市程楠区三元路8号报业大厦6楼东莞自学办公室。

4.申请毕业后,如有急需颁发毕业证的,考生可复印《毕业生登记表》自行保存,须到省考试院自行办理。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省教育考试院信访接待室。

电话:(020)38627844,38627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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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东莞市自考下半年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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