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学考试毕业时间及工作安排。
自学考试毕业时间为上半年6月,下半年12月。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合格课程选择毕业专业。办理时间上半年6月15日-20日,下半年12月15日-20日。
二、办理毕业登记的前期工作。
1.上半年申请毕业的考生须在5月1日前完成转学、免试、更正报名信息(含升级身份证号)等手续;下半年申请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完成转学、免试、更正报名信息(包括升级身份证号)等手续。逾期申请者不能申请本次毕业。
2.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于上半年5月20日前、下半年11月20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填写资格预审及认证信息,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查验。
我省资格预审为自学考试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也需要提供资格预审证明资料。
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下列学历之一进行报名:
1.薛鑫颁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com要求提供网上验证码,网上验证码有效期自注册之日起不得少于25天。
2.应提供国家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发布的《中国高等教育资格报告》报告编号。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外国学历学位证书》,必须提供证书编号。
4.同时,自考专业和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必须提供该专业的准考证号。
5.自考本科专业毕业报名时未取得预文凭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填报预文凭信息后,暂不填报预文凭编号和文凭认证信息。但必须向省自考办提供所学专业的纸质证书及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可由考生个人或学校集体提交,须于上半年5月20日前、下半年11月20日前报省自考办)。
6.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提交本科毕业申请自考后,已提供专业证明和预计毕业时间的,须于7月15日前和次年1月15日前的下半年登录广东省自考管理系统,填写预毕业证号和预学位证信息,报省自考办核验。未按时填报的,视为放弃毕业申请。
三、申请毕业登记必须具备的条件。
1.所有必修课都合格。
2.所选课程符合最低学分或课程数量。
3.本科毕业生的附加课程符合最低学分或课程数量的要求。
4.实践考核或毕业论文的结果与所选毕业专业和主考学校一致。
5.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延期毕业时限。
6.满足毕业专业的其他要求。具体见具体专业的毕业说明书。
7.我还没有申请这个专业的毕业证书。
四、毕业报名步骤。
1.考生在申请毕业报名前,应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www.stegd.edu.cn/selfec),确认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照片、各科成绩等数据。以上数据准确后才能申请毕业注册。
2.成功提交毕业申请后,考生须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自行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需要激光打印机和80g/m2。(或以上)A4复印纸打印一式两份。考生未经授权不得进行任何修改。考生应仔细查看《毕业生登记表》正面,并如实填写背面相关栏目。
3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县(区)考办提交以下材料:
(1)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生登记表》,社会考生一式两份,开放(开放)高校毕业生一式三份。
(3)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资格预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科)专业的考生应提供机械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申请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科)毕业的考生应提供电气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报考行政管理专业(独立本科)的考生应提供其大学成绩单。报考护理(专科、独立本科)、社区护理(专科、独立本科)、药学(独立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按专业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执业证书(注:证书上须出现“执业”二字)。医学相关专业中专或专科毕业生申请营养、食品与健康(专科)专业毕业,需提供中专或专科学历。
5.符合毕业要求的考生,应在当地省考办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的相关手续。做不到的只能推迟到下次。省级审批时间为毕业时间。
6.所有县(区)考办均可受理业务,地级考办可直接受理考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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