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自学考试调整部分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根据国办发〔2014〕5号、国办发〔2014〕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起对我省以下专业考试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关于停止对外经济管理概论等7门课程考试的通知》(考委〔2014〕5号),对金融(独立本科)等4个专业的课程进行了调整。

1.将金融学(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20106)的“外国经济管理概论”(课程代码:00053,5学分)调整为“世界经济概论”(课程代码:10614,6学分)和“金融市场营销”(课程代码:00077,5学分)为:

2.将国际贸易(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20110)的《对外经济法》(课程代码:00099,4学分)调整为《国际商法》(课程代码:11599,4学分)和《对外贸易管理》(课程代码:00101,4学分)调整为:

3.将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代码:020201)、中小企业管理(专业代码:020319)的“国际企业管理”(课程代码:00148,6学分)调整为“电子商务”(课程代码:07797,6学分)。

二、根据国家考试委员会《关于调整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实践环节的通知》(考委〔2014〕4号)和《关于调整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NTET课程的通知》(考委〔2015〕6号),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应取消“NTET”或。取得“NTET(初级)”或“NTET(中级)”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可在学前教育专业或独立本科段替换一门选修课。

请考生尽快将本通知精神告知,并做好宣传,确保调整工作顺利实施。

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课程设置及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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