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时间:12月1日-2日。
申请人需登录“宁波市自学考试毕业预考系统”完善个人信息。网站:http://nbzk.nbedu.net.cn/bys.
申请人应携带以下材料:
(1)所有自考成绩单(转学免试材料)、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期间成绩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是从某些同志档案中复印的;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遗失准考证者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一寸免冠照片到原办证处补领);
(4)申请自学考试独立本科(即专升本)的,需提交薛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该备案表的有效期至少应至2016年1月15日。请参阅《关于申请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通知》。
现场申请地点:准考证号以0201开头的考生到宁波市教育考试院(明凯街89号)申请,其他在县(市)、区考办申请的准考证到县(市)、区考办办理毕业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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